[摘要] 被称为“限价令”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许多大城市至今未公布,而已公布城市均未将目标定为“下降”,一律“小幅看涨”。
上海
新建商品房价涨幅约10%
上海市政府厅昨日公布本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2011年度上海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其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高于商品住房面积,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上海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实现生产总值16872.4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9%;全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1838元,比上年增长10.4%。
业内人士表示,该调控幅度大约在10%,目标极易完成,而未来商品房价涨幅一定大于10%。
各地看点
截至昨日,共有超过40个城市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不过,很多城市没给出具体数据,而将调控目标跟“全市生产总值增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等挂钩,典型代表有济南、宜春、合肥、嘉善、肇庆等。
给出明确数据的城市中,则普遍将房价涨幅上限定在10%左右。如西安定在15%,锦州定在13%,沈阳定在12%,海口、昆明、岳阳、银川等市都定在10%。
宽松——— 榆树市规定,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要低于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而后者高达50.5%。
“严厉”———兰州市规定房价涨幅不超过9%,丹东市则规定涨幅不超过9%-9.5%。在40个城市中,两地房价属较低水平。
模糊———贵阳市规定的房价调控目标是:不高于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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