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称为“限价令”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许多大城市至今未公布,而已公布城市均未将目标定为“下降”,一律“小幅看涨”。
调控目标被指成“目标”
截至昨日,已有超过40个城市公布了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被指“只提涨不提降”,调控目标实成“目标”。
合富辉煌市场研究部分析师黎文江分析认为,这是公众对“新国八条”的误解。他指出,“新国八条”只是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在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三个方面综合考虑,文件并未说要使房价降下来。
黎文江还补充说,除了上述三个原因外,土地成本、材料成本和人力成本都在上升,这也在影响着房价。是可支配收入增长就意味着人力成本的上升,如果房价要和可支配收入增长挂钩,房价下跌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建议
广东中原地产总经理黄韬:就已出台调控目标来看,把目标描述成限定多少涨幅是片面的,如果制定涨幅的同时再制定一个跌幅底线会更符合市场规律,也不容易引起民众恐慌。
广州地产谢逸枫:目前各地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缺陷是没有考虑到人均住房支付能力。建议地方政府在制定目标时,将物价涨幅和收入增长水平都考虑进去。
广州地产谢逸枫:强令各地明确房价控制目标,有可能促使各地在统计数据上做文章。去年有的城市就出现了暂时停止高价商品房登记、以减缓高档商品房对房价的拉动作用。房价统计要建立统一标准,以监督各地房价调控的实际效果。
提醒
合富辉煌分析师黎文江:目前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均为总体目标,如果仅指当年新建住房价格,将包括保障房和商品房,统计范围也包括市区和郊区。这样一来,“房价的结构性拉低,很容易实现地方政府提出的调控目标。”但无助于缓解城区的房价上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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