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基本住房保障法列入2010年立法计划
保障房推进尚存缺陷
从各地出现的一些负面案例看,保障房的推进尚存一些缺陷。
例如准入审核方面。今年初,深圳市住建局公布《关于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初审合格家庭(单身居民)情况公示的通告》后,有媒体报道称,深圳市过百政府机构人员通过初审,其中有人住豪宅,也有家庭夫妻均在工作。
事实上,住建部副部长郭允冲就曾坦陈,经适房存在变相福利分房的问题,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也曾表示,目前确实存在把经适房分配给了中等收入甚至是高收入人群的情况。
如何明确准入门槛并加以,这是外界对立法的期待。
今年4、5月间,有关保障房的两份文件密集下发。4月26日,住建部下发《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此后,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房源闲置、出借,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资金不落实,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作出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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