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基本住房保障法列入2010年立法计划
三年“纠偏”亮点
2007年,国发24号文对1998年来住房商品化改革之路进行“纠偏”,试图建立多层次保障房体系,包括经适房、廉租房和公租房,提供的主体则包括了市场(开发商、社会资金等)和政府。
2008年底,住建部提出今后3年9000亿保障房建设的计划。但对于保障房应该以何种形式体现,3年来争议不断。今年6月,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敦促各级地方政府加快发展公租房建设。公租房大力扩容,成为重要住房保障形式,淡化了经适房、限价房这类过渡性产品。
9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今后3年,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相关契税。(据《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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