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20日上午,在鹿丹村旧改现场,伴随着红岭南苑3栋在机器轰鸣声渐渐倒下,鹿丹村旧改房屋征收告一段落——旧改31栋楼宇已全部拆除。据悉,鹿丹村重建工程预计在今年10月份动工。
大事记:鹿丹村改造项目的三次启动和四次转折
改造项目的三次启动
次启动:
2000年,部分鹿丹村业主以房屋存在渗漏水、墙体开裂等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为由,要求政府对该小区进行整治,时任市长于幼军在进行现场调研后,要求原住宅局按照“拆除重建”和“加固翻新”提出两个方案;2001年7月,市政府研究决定由原市住宅局负责组织对鹿丹村住宅区进行整体拆除重建,原市住宅局成立了鹿丹村拆除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拆迁室进驻现场。
2002年4月28日,原市住宅局发布鹿丹村拆除重建通告,正式启动鹿丹村的改造工作,公布了《补偿方案》,收集业主的意向,并在鹿丹村成立改造室。
这过程,由于补偿等方面的各种原因,有部分业主极力反对拆除重建工作,并与改造办人员发生冲突,有业主冲进改造办,砸了改造办的牌子,将工作人员赶出了鹿丹村。随后,2004年6月,深圳进府机构改革,相关部门停止了鹿丹村的改造工作。
第二次启动:
2004年至2006年,受政府机构改革的影响,鹿丹村的改造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政府机构改革后,原市住宅局的部分职能划入了原市国土房产局。鹿丹村改造项目由原市国土房产局负责,2008年相关部门采取了新的思路计划“采取异地置换地块的方式”引入开发商参与项目的改造,并进行了研究,重新启动了鹿丹村项目,但是由于当时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开发商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该改造模式也基本上半途而废。
第三次启动:
2008年5月30日,市政府四届九十六次常务会议同意关于调整鹿丹村及周边地块、调整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拆迁重建补偿方案的建议,以及关于招标问题的意见。同意将鹿丹村23栋楼纳入此次拆除重建范围。并要求原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加快推进鹿丹村的拆除重建工作,项目重新回到由政府负责改造的思路,由于项目涉及滨河污水处理厂的扩容调蓄、周边交通升级改造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市政府决定对鹿丹村进行综合改造。
2009年政府又迎来了一次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原市国土房产局的部分职能划入现住房和建设局,鹿丹村改造项目转由该局负责。随后,市住建局在鹿丹村成立了项目的改造室,并抽调专人进驻改造项目现场,专门负责项目的改造工作,并重新对项目进行立项,制定并公布了项目的补偿方案、改造规划详细蓝图,落实了项目的改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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