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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丹村旧改31栋楼宇拆除完毕 10月启动重建

深圳新闻网  2014-08-20 19:43

[摘要] 8月20日上午,在鹿丹村旧改现场,伴随着红岭南苑3栋在机器轰鸣声渐渐倒下,鹿丹村旧改房屋征收告一段落——旧改31栋楼宇已全部拆除。据悉,鹿丹村重建工程预计在今年10月份动工。

8月20日上午,在鹿丹村旧改现场,伴随着红岭南苑3栋在机器轰鸣声渐渐倒下,鹿丹村旧改房屋征收告一段落——旧改31栋楼宇已全部拆除。据悉,鹿丹村重建工程预计在今年10月份动工。

鹿丹村旧改现场

鹿丹村旧改现场

记者从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日前,鹿丹村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一位业主已与市住建局签约,办理了房屋移交手续,搬出了被征收房屋。从5月30日开拆到今天,该局在80天时间实现31栋楼宇全部拆除,剩余的建筑垃圾处理、清运等工作预计将于8月底前完成,这比计划提前了4个月。

据了解,市政府将鹿丹村改造项目列入了2014年重大民生工程开工计划。为加快项目后续工作推进速度,市住建局已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制定了土地出让工作方案,拟尽快启动项目招拍挂等相关工作,力争10月份启动重建。

80天完成鹿丹村31栋楼宇拆除

鹿丹村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范围位于红岭路(滨河污水处理厂)以东、海关宿舍以西、滨河路以南、深圳河以北地段,包括现鹿丹村(22栋住宅楼及2栋单身)和红岭南苑(5栋住宅楼及1栋员工宿舍)两个住宅小区。征收范围土地面积合计72449.99m2,需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共111451.34 m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72449.99 m2。被征收业主共1175户,包括政府物业136套,该项目需签约的业主1039户。

据介绍,在鹿丹村房屋拆除过程中,为确保施工安全和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一方面,市住建局制定了详细的房屋拆除工作方案,根据房屋移交进度制订了分批、分区域拆除进度计划,边谈边拆,争取时间。

两个多月前鹿丹村开拆时,还有十几户业主未签征收协议。“我们在这两个月中,跟这些业主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有一位年近80曾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业主,行动不方便,改造办同志带着慰问品多次上门看望老人家,了解困难诉求并提供帮助,终于顺利完成了签约。一位长期在江门从医的业主,一直不来签约,改造办工作人员驱车前往江门耐心做工作,终感动了业主,完成了签约”,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业主苦盼14年 鹿丹村旧改历经3次启动4次转折

8月20日上午,鹿丹村老业主官先生也来到了现场,他是鹿丹村旧改中位签约的业主。“我一直都盼着鹿丹村旧改,去年搬出去以后,还会时不时回来看看,等了这么久,希望新房子建的更漂亮、更安全”,他说。

据了解,鹿丹村小区1989年竣工交付使用,包括现鹿丹村和红岭南苑两个住宅小区,是深圳较早的多层福利房住宅小区。2000年,部分鹿丹村业主以房屋存在渗漏水、墙体开裂等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为由,要求政府对该小区进行整治。2001年7月,经过调研,市政府研究决定由原市住宅局负责组织对鹿丹村住宅区进行整体拆除重建。

其后,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房地产市场骤变、大部制改革机构调整、三次调整项目责任单位等种种原因,鹿丹村改造遭遇了重重困难,推进得异常艰难,在相当一段时期停滞不前。

2012年4月,鹿丹村改造出现重大转机。深圳市委、市政府认为,鹿丹村综合改造工程是顺应民心的重大民生项目,是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因此决心集中一切力量,打好鹿丹村综合改造“攻坚战”,市住建局为此还立下了“军令状”。

经过紧锣密鼓的修改完善工作,2013年1月,全新的《鹿丹村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正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征求意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密集磋商,谈判签约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截止至2014年5月29日,1002户业主签订了正式征收补偿协议,签约率达到了96.44%;同时,943户业主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搬迁率达到了90.76%。2014年5月30日,鹿丹村正式启动房屋拆除。

 

大事记:鹿丹村改造项目的三次启动和四次转折

改造项目的三次启动

次启动:

2000年,部分鹿丹村业主以房屋存在渗漏水、墙体开裂等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为由,要求政府对该小区进行整治,时任市长于幼军在进行现场调研后,要求原住宅局按照“拆除重建”和“加固翻新”提出两个方案;2001年7月,市政府研究决定由原市住宅局负责组织对鹿丹村住宅区进行整体拆除重建,原市住宅局成立了鹿丹村拆除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拆迁室进驻现场。

2002年4月28日,原市住宅局发布鹿丹村拆除重建通告,正式启动鹿丹村的改造工作,公布了《补偿方案》,收集业主的意向,并在鹿丹村成立改造室。

这过程,由于补偿等方面的各种原因,有部分业主极力反对拆除重建工作,并与改造办人员发生冲突,有业主冲进改造办,砸了改造办的牌子,将工作人员赶出了鹿丹村。随后,2004年6月,深圳进府机构改革,相关部门停止了鹿丹村的改造工作。

第二次启动:

2004年至2006年,受政府机构改革的影响,鹿丹村的改造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政府机构改革后,原市住宅局的部分职能划入了原市国土房产局。鹿丹村改造项目由原市国土房产局负责,2008年相关部门采取了新的思路计划“采取异地置换地块的方式”引入开发商参与项目的改造,并进行了研究,重新启动了鹿丹村项目,但是由于当时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开发商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该改造模式也基本上半途而废。

第三次启动:

2008年5月30日,市政府四届九十六次常务会议同意关于调整鹿丹村及周边地块、调整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拆迁重建补偿方案的建议,以及关于招标问题的意见。同意将鹿丹村23栋楼纳入此次拆除重建范围。并要求原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加快推进鹿丹村的拆除重建工作,项目重新回到由政府负责改造的思路,由于项目涉及滨河污水处理厂的扩容调蓄、周边交通升级改造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市政府决定对鹿丹村进行综合改造。

2009年政府又迎来了一次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原市国土房产局的部分职能划入现住房和建设局,鹿丹村改造项目转由该局负责。随后,市住建局在鹿丹村成立了项目的改造室,并抽调专人进驻改造项目现场,专门负责项目的改造工作,并重新对项目进行立项,制定并公布了项目的补偿方案、改造规划详细蓝图,落实了项目的改造资金。

 

改造项目的几次转折

次转折:

由于原市住宅局负责该项目期间,业主对项目的补偿方式等存在抵触情绪,项目推进难度极大,原市国土房产局接受项目后,转变了工作的思路,采取了引进开发商的方式,对项目的运作模式进行研究,计划在深康村采取地块置换的方式,吸引开放商,但是当时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房地产市场很不景气,开发商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终这个尝试以失败告终。

第二次转折:

在深圳市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情况下,为盘活存量土地,2009年12月深圳市出台了《城市更新办法》,随后各大开发商为了争夺深圳地产界的一块蛋糕,竞相进驻市内小区,市内掀起了一股城市更新的乱潮,拆迁补偿的标准也一路攀升到1:1.3。在开发商主导的城市更新项目的“高额补偿”之风的冲击下,业主面对公布市住建局制定的补偿方案的补偿条款却心有不甘,加上改造工作错综复杂的历史原因,于是,鹿丹村改造工作陷入了业主一边要求提高补偿不让步,一边责成改造工作推进不力的尴尬局面,其改造之路依然困难重重。

第三次转折:

2010年以来,一些恶性拆迁事件时有发生,加上在《物权法》出台后,原《拆迁条例》的有些条款与《物权法》存在矛盾冲突等原因,法律界要求重新制定拆迁法规的呼声日益强烈,为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过两次征求意见后,于2011年1月21日正式公布实施,原《拆迁条例》即时废止。由于鹿丹村项目尚未取得拆迁许可证,必须按照《征收条例》的规定进行运作。但《征收条例》出台后,房屋征收的法制、、运作等体系的建立尚需时间,鹿丹村项目现正处于行业运作的空白期,各项工作的开展更是无从下手。于是,项目不得已又步入了改造历程中的又一个“低谷”。

相关部门在鹿丹村问题上也下了很大的决心,是在深圳市举办大运会等重大赛事的特殊情况下,市政府两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鹿丹村改造联席会议,对鹿丹村改造办在原拆迁补偿方案的基础上重新制定的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以及项目的补偿标准、主体、运作等方面的问题反复进行研究和论证。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对鹿丹村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快鹿丹村改造。经市政府、市住建局、市法制办、市规划国土委等相关部门的反复研究、论证,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于2011年11月17日通过了市政府的审批,并拟在改造范围内进行公布,征求业主意见。而深圳市的征收实施细则也已在紧锣密鼓地征求意见,行业形势也逐渐明朗起来。鹿丹村改造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第四次转折:

根据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2012年4月9日至5月23日期间,鹿丹村改造办在改造完成了原《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根据征求业主意见工作的结果,结合目前深圳房屋征收及城市更新项目的实际情况,我办提出了修改原《补偿方案》的建议,于7月2日报请市政府。

2012年8月20日,吕锐锋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调整《补偿方案》的有关事项。根据会议精神,我办组织对该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已将新修改的《补偿方案》报请市政府审批。2012年11月20日,市政府原则同意该《补偿方案》。目前,鹿丹村改造办正在着手准备《补偿方案》等相关的公布工作。

2013年1月25日至3月5日,《补偿方案》正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补偿方案》进行了微调。2013年8月,市政府批准通过《补偿方案》,并要求由罗湖、福田两区政府同步下发项目征收决定。2013年12月18日,罗湖、福田两区政府同步下发了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1月10日期间集中受理并核对业主签约资料,2014年1月11日起全面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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