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24日,经过深圳市1年的前期调研,《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草案)》正式对外公示并征询意见,这意味着,居住证制度不再是政府的规章,而成为更具性的特区法规。居住证8年的变迁,见证着深圳非户籍人士一步步提升的市民待遇。超过千万的深圳非户籍人士期盼着,居住证的立法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应让持证者享受完全市民待遇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在经济社会各方面,都是的改革排头兵,在户籍制度改革上,深圳虽然抢了“头啖汤”,但比起随后推行居住证制度的其他省内城市来,深圳并没有太多突出的地方。
正因为如此,居住证的立法重新点燃了人们对于居住证制度的期盼,在很多人眼里,从政府规章向特区法规的转变,不仅体现了过去所没有的性,更显示出深圳在户籍制度改革上的决心。
2008年,萧鸿购买了位于福田区侨香路的商品房,如今,她的女儿在旁边的福田外国语就读。她说,一张小小的居住证让她享受了很多深圳的市民待遇,但她更希望看到有,像她这样为深圳做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能够不再需要居住证,真正得到和深圳户籍居民一样的待遇。
从目前来看,萧鸿的这种愿景很难在短时期得到实现,但这应该是居住证制度改革的方向——居住证制度的改革让居住证有朝一日消亡,这听起来像是一种悖论,但却真切反映了人们打破户籍壁垒的愿望。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居住证的立法的意义不应该仅仅止于给非户籍人士更多的市民待遇,而应该逐步让他们享受完全的市民待遇;居住证的立法不应该是居住证制度改革的结局,而应该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