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一段时间,置业者托关系是为了买房能打折,或者能选到房;而现在,置业者托关系却是为了解决购房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盲目入市埋伏纠纷隐患
“在房地产市场旺销的行情下,很多流程细节和行业潜规则都被忽略了,等后期发现其中的问题时,买卖双方就会陷入纠纷。”美联物业研究总监徐枫表示,前期市场成交量庞大,置业者唯恐买不到房而盲目地抢着入市,等后期落实合同和各项细节时,才发现其中有很多问题,比如赠送面积不计入房产证、需要额外支付“搭板费”、搭建部分质量好坏不由开发商承担责任等,一些购房者会对此产生质疑,想要全额退订金或者金,从而令双方发生纠纷。
“其实赠送面积‘搭板’的问题属于行业潜规则,置业者看中多送面积而购买,却不了解其中的门道,而法律、法规中也没有关于此方面的明确规定”,有业内人士表示,行业内有一套操作方式,“就看置业者是否能接受了”。
针对金的问题,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颜宇丹告诉记者,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金的性质只是优先选房资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转为定金,则金不具有定金性质,开发商只需退还购房者定金,不需双倍返还定金的处罚。“置业者在交纳金时应该让开发商书面注明金的性质,以及没有成交时将于何时返还。”
而对于林女士购买房产中731平米属加建面积的问题,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黄志明表示,购买这种房产的风险较大,除了加建部分可能会被定性为违建而拆除外,未来出售时也存在困难,购买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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