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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年底房地产纠纷增多 非理性抢买隐患浮现

深圳新闻网   2013-12-06 11:41

[摘要] 前一段时间,置业者托关系是为了买房能打折,或者能选到房;而现在,置业者托关系却是为了解决购房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前一段时间,置业者托关系是为了买房能打折,或者能选到房;而现在,置业者托关系却是为了解决购房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近期,不断有置业者向本报反映在购房不同环节中遇到麻烦,从金迟迟无法退回,到与开发商分别签订购房合同和装修合同,引起担忧;从入伙后才发现房子“货不对板”,到买家因为长时间无法获得银行贷款而无法完成交易,导致买卖双方产生多余费用纠纷,各类房地产纠纷在年底呈增加趋势。

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前期旺市背景下成交量庞大,很多置业者没有考虑成熟,非理性抢着入市,冷静下来才发现有很多细节需要关注,致使其中的隐患在年底集中显现。

年底房地产纠纷增多

近日,置业者张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某楼盘交纳了5万元的金,后来没有选到合适的房子,“开发商说可以退,但我等了快两个月了,也没有消息,钱不拿到手就没法放心”。

还有置业者告诉记者,他与开发商签订了买房合同后,又被要求与装修公司另外签订一份装修合同,“之前开发商没有说还要签一份合同,还要另外加付‘搭板费’,这是否属于乱收费?开发商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消费欺诈?”同类纠纷甚至引发了大批业主与开发商、代理机构的纠纷对峙。

而与前两者相比,林女士的问题就更加令人头痛。林女士反映,她在某楼盘看中一套高层,使用面积879平米,单价约5万元/平米,总价4061万元。她签订了《认购书》,并支付了200万元定金后才发现,该套房源在国土部门进行产权登记的面积只有148.44平米,“其余731平米的面积属于加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相当于我用了4000万买了100多平米单位,单价超过27万元/平米了”。林女士又生气又担忧,与开发商协商未果。

“除一手房市场纠纷有所增加外,二手房市场由于银行收紧房贷而产生的纠纷也日益突出。”美联物业罗湖西A区副总监邓晓刚告诉记者,从10月份开始,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由于买家迟迟拿不到房屋商业贷款,而使业主无法收到全款,以及交楼时间延长产生租房费用等问题,也成为致使买卖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的一大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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