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为了鼓励银行更加自主决策地进行市场化经营而引入存贷比指标,当时银行资产负债两端比较单一,存贷比适时推出效果显著。
同业业务成绕开存贷比的主要渠道
实际上,同业业务的高速增长似乎已引起的重视,央行副行长胡晓炼近日指出,同业业务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的问题在一些机构也是比较突出的,也是造成流动性风险的一个隐患。
此外,吴晓灵也指出,同业业务目前这种发展模式的缺陷与危害就是通过同业互存,放大资产负债规模。这不是一件好事。
同业业务的盈利主要依赖期限错配来逐利。短负债、长资产的过度运用,对于流动性的管理是有问题的。同业业务现在已成为绕开存贷比的主要渠道。
对此,市场分析认为,在未来金融协调机制下,同业业务或将引来比较严厉的。
所谓同业业务的定义,鲁政委给出了一个通俗的解释,除了存贷款业务之外的都可以归类为同业业务。
针对上述层的论述,我们首先需要证实的一点是,同业业务是不是都是不好的,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对此,鲁政委认为,占同业业务中很大一部分的银行资产中有15%-30%不等的比例是债券。
显然,债券是我国一直希望推进的提高直接融资占比的方向。这部分作为同业业务的一部分将进一步受到鼓励,并能够起到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而除了贷款、债券之外的那部分,这么多年以来,我国都希望提高直接融资占比,降低贷款或者说是间接融资的占比。”
鲁政委指出,从整个社会融资的结构来看,银行贷款占比从初的80%降到现在的40%-50%,这种宏观现象反映在银行的微观报表上就是同业业务规模的扩大。
站在这个意义上来看,同业业务的发展和整个社会融资结构的变化是一致的。也体现出了,在信贷不足的情况下,必要的社会融资将为经济实现稳增长提供支持。
而站在趋势上看,他认为,从全球各个国家来看,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都无一例外的出现了存款在负债中占比出现显著下降以及贷款在资产中占比也出现显著下降的现象。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同业业务规模的上升其实是顺应市场化、社会融资结构多元化以及弥补贷款相对于稳增长融资需求不足的一种表现。
此外,高连奎也指出,同业业务是市场化的表现,它的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不应严管。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社会融资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情况。”鲁政委认为,这些不规范的情况需要在政策上加以因势利导,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调整存贷比指标、规范银行理财行为等让他更加规范和透明,但同业业务继续向前发展的趋势不会因人的意志所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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