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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朗侨峰居"公然网上转租 住建部门已展开调查

深圳新闻网  2016-04-14 18:23

[摘要] 4月13日,网友李先生向深圳新闻网报料称,有人居然在网站上公开发布公租房的租赁信息,出租南山西丽“朗侨峰居”小区的一套公租房。

 

项目位置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国家住建部于2012年7月15日发布并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对于公租房不得转租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承租人有转租行为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并且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回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办法》中还明确,一旦承租人违反合同和相关规则,除了退回公租房以外,还将被要求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罚款的处罚。

13日下午,记者就此事与市住建局取得了联系。市住建局表示对此事高度重视,将马上展开调查,严厉查处公租房违法出租、出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并及时向媒体公布。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和媒体予以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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