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13日,网友李先生向深圳新闻网报料称,有人居然在网站上公开发布公租房的租赁信息,出租南山西丽“朗侨峰居”小区的一套公租房。
某地产中介网上发布的租房信息
4月13日,网友李先生向深圳新闻网报料称,有人居然在网站上公开发布公租房的租赁信息,出租南山西丽“朗侨峰居”小区的一套公租房。
据了解,“朗侨峰居”又称“龙珠八路西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南山区龙珠,总用地面积7113.68平方米,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约570套,2015年竣工交付使用。网友李先生称,朗侨峰居是市级公租房,但是这两天他在网上搜索租房信息时,竟然发现公租房的转租广告明目张胆出现在某地产中介网站上了,并且无人。
13日,根据报料人指引,记者在国内某社交网站上,找到了发布的信息。信息显示,被转租的房屋是一套72平方米的2房2厅,月租金为4500元。据中介唐小姐称,朗侨峰居现在放租的房源都是公租房,房源相对较少,但是装修都很不错,不久前有一套刚租出去。当记者表示,租公租房是否会有风险时,唐小姐称,“这个无需担心,只要跟物业说是业主的亲戚就没什么问题,并且平常也没什么人真的去。”
某地产中介网上发布的租房信息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朗侨峰居是深圳保障房智慧小区,该小区的门禁系统采用的是实名制指纹录入,可将门禁、可视对讲、指纹识别集成。指纹录入系统数据库设置在相关主管部门,物业无法录入指纹,只有合法的住户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录入指纹后才可正常使用,便于公租房的。
“公租房是政府向社会住房困难人群提供的低价租赁住房,按规定,公租房严禁转租。个人转租公租房,这是对公共资源的随意浪费,剥夺了别人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利。”报料人李先生气愤的表示。
项目位置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国家住建部于2012年7月15日发布并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对于公租房不得转租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承租人有转租行为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并且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回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办法》中还明确,一旦承租人违反合同和相关规则,除了退回公租房以外,还将被要求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罚款的处罚。
13日下午,记者就此事与市住建局取得了联系。市住建局表示对此事高度重视,将马上展开调查,严厉查处公租房违法出租、出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并及时向媒体公布。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和媒体予以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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