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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立法辩论会热议物管条例 我的家要第三方管吗

深圳新闻网  2014-09-22 08:39

[摘要] 9月19日下午,由深圳市法学会、深圳晚报、深圳市图书馆、民商事调解主办,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第三期民断是非大型思辨性公益普法活动在深圳市图书馆5楼报告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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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代表 精彩语录

反方代表陈鹏:小区公共收入放在物业公司,就是为了保障物业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和正常的公共设备设施维护。我认为业主不在乎这个钱,他只在乎我住在这个小区里我要住得很舒服、很安心、很安全,需要你物业把这个小区的工作做好。

正方代表邱旭瑜:因为有文化上的差异,从房子开发,到居住使用,有很多的冲突和差异都没有能解决好。就像汽车来到中国,连红灯停、绿灯行这样简单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好。我们物业管理当中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

正方代表郭中亮:我们的法律说到底就是为群众解决利益问题。因为法律没有禁止收取开发商保修金,而且上海已经从2011年开始做了。开发商的利益太庞大了,他有这个义务拿出这笔钱来。

反方代表邹家健:目前在深圳是不成立业主大会的,只成立业主委员会,每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去刻章的时候,只刻业主委员会的章,没有业主大会的章。为什么这么多人打破头要挤进业主委员会呢?就是进去之后,这几个人就能够垄断和操控整个小区的立命,包括利益的分配。这是我们深圳制度设计的一个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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