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报道了市民李先生购买了十年的深圳历史违建(俗称“小产权房”)被原开发商分文不偿索回的案例,引起社会反响。不少市民打来电话,担心自己买的“小产权房”也遭此命运。
购买“小产权房”仍冒大风险
市查违办工作人员孙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办法》中规定“以房地产开发为目的未经批准建投的住宅类违法建筑”不会予以确权,这说明开发商与买方利益都不会得到保护。
按照孙先生的说法,即使司法机构判决房产归任何一方,也无法成为获得确权并在部门办理房产证的依据,“如果是债权关系,也许还能办下绿本,但这明显是合同纠纷,办不了房产证。”
宋丁对记者表示,该案件也对购买“小产权房”的人提出了风险警示,“我曾多次告诉来咨询买小产权房的人,这需要冒很大的法律风险,而没有任何组织力量的买房人,其利益可能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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