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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产遇上新婚姻法 房屋产权问题深度解析

房天下  2013-09-14 00:36

[摘要] 近公司里不少人即将迈入婚姻的,作为爱情港湾的房子,自然是大家讨论的话题。新婚姻法已经出台很长时间,不少也已经对婚姻法做出了或粗略或详细的解读,但是在遇到具体的问题时,不少人还是摸不着头脑。房天下小编今天将婚姻法中对房产的规定一一梳理,以为人们答疑解惑。

公司里不少人即将迈入婚姻的,作为爱情港湾的房子,自然是大家讨论的话题。新婚姻法已经出台很长时间,不少也已经对婚姻法做出了或粗略或详细的解读,但是在遇到具体的问题时,不少人还是摸不着头脑。 

婚姻法下,婚前房产跟婚后房产是怎么区别的呢?适婚夫妻到底是应该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上纠结不已,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婚后买房,除非特殊约定,不然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对房产约定好了都是没差的。

婚期买房与婚后买房的差别

一、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支付了后期款,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后期款部分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可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借贷给子女的购房款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于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担。

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本着自愿自主的原则将这笔费用进行分割。起诉离婚时,若女方主张权利要求分割,那么就应将详细的费用的清单以及具有证明力的相关证据提交给审判人员以便于审判人员公平公正地进行财产的分割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上述规定。

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约定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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