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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通知 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将扩大

深圳报业集团  2013-07-17 08:56

[摘要] 记者16日获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的通知中称,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纳税信用评价规则、信用记录公开查询和社会共享制度。

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记者 何雨欣)记者16日获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的通知中称,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纳税信用评价规则、信用记录公开查询和社会共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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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名为《关于转变职能 改进作风更好服务大局》的通知称,要落实依法诚信纳税激励措施,推动建立纳税人不遵从税法的社会惩戒体系,促进提高商务诚信乃至全社会信用水平。

通知明确,积极推动深化税制改革,促进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

扎实做好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

研究合理调整消费税税率结构、征收范围和征税环节,进一步完善资源税制,加快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支持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通知中还明确,积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公平收入分配。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更多报道】国税总局: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来源:2013年7月17日中国经济网报道)

根据国税总局日前下发通知称,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记者也从人士处获悉,目前多个城市已将房产税试点方案上报国务院待批。

这份《关于转变职能 改进作风更好服务大局的通知》明确,积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公平收入分配。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此前,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这预示着,房产税在试行两年多后从上海、重庆扩至的时机已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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