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大学生毕业季即将来临 租房纠纷多法官教拆招

北京青年报  2013-06-25 15:06

[摘要]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房屋租赁案件成倍增加,出租人以未见到全部水电费票据、房屋污损、设备损坏等事由要求扣减租户押金等纠纷,是其中常见的一类。此外“二房东”转租、长期合同等纠纷也不少。法官对此一一拆招。

 

避免期限过长的租赁合同

2008年3月,老刘为开设旅店与房东释女士签订了为期十年的租赁合同,租下一处700平米的半地下室,租金标准为前五年半100万,后四年半90万。

2012年释女士将老刘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老刘腾房。理由是双方租赁合同签约早,租金标准已明显低于市价,而老刘总是拒绝增加租金。

释女士要求解除租赁协议,提前收回房子。

老刘辩称,租房后其投入大量资金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如果释女士现在收回房屋其将血本无归。

经法官调解,老刘与释女士达成协议,老刘可继续承租涉诉房屋至2015年9月,自2012年9月起,涉诉房屋的租金调整为每年30万元。

对此,法官提示,尽量避免期限过长的租赁合同。在目前房屋租金波动较大的市场环境下,建议双方可约定较为灵活的租金标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深圳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