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前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5月13日在里昂证券2013年中国论坛上表示,决策层会在年底前对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调整,并在金融领域推出微改革措施。
增税“言之凿凿”,地方“听之藐藐”
按照“国五条”规定,“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从3月底至今,北京、广州、深圳等35个城市发布了各自的实施细则。针对20%个税政策,除北京明确规定自4月1日起实施外,绝大多数城市重申了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并未说明何时开始实施;合肥、南京、郑州等地则干脆连提也没有提及。
如今,有关增加个税的政策可谓是“草色遥看近却无”:人人谓之有,实则未尝有。
“我们办理的二手房交易,没有征收过20%的个税,个税还是按照房屋总价的1%或2%征收。”有热点城市二手房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一城市房地产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政策何时实施,“目前没有时间表”。
为何出现这一现象?据了解,一些城市房屋登记系统时间不长,存在不少“大龄房源”,诸如老公房、房改房等,核价难度很大;由于“阴阳合同”不同程度地存在,公平核价并不容易。此外,住房购买、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多项支出,若要准确界定“转让所得”,也有难度。
据分析,一些地方对个税政策带来的冲击力准备不足。今年3月,有的地方出现“离婚潮”,争议矛头直指增加个税政策。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说,这些年房价早已翻番,增加个税政策一旦实施,杀伤力很大,对其影响要有充分的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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