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从楼市实行买房限购政策以来,所谓通过花钱就可以办理购房资格的舞弊通道就有传闻,而随着有关部门和北京市住建委的摸底调查,一条巨额灰色利益链被起底,与北京同样被限购的深圳楼市,同样存在一条“购房资格造假产业链”。
深圳:
补缴税收和假扮社保等“造假渠道”已被封闭
2011年3月2日,深圳规划国土委继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2010〕82号)规定的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即对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市规划国土委强调,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纳税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缴的条件;
对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医疗保险;二是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工伤保险;三是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并工伤保险。
该委提醒广大购房人在前往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时,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对不符合条件的,深圳市产权登记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欺骗手段获得核准登记的,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造假者自行承担。
张茂荣表示,政府规定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纳税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缴的条件,补缴税收和假办社保等“造假渠道”已被封闭,政府这条政策规避了购房资格的造假漏洞,深圳市场上为获取买房资格造假的现象减少。
不过,张茂荣认为,对于通过假离婚、法院虚拟诉讼裁决等其它手法造假取得购房资格的,该条政策也无能为力,所以深圳楼市“购房资格造假”现象依然存在。
邓志旺同样认为,自从出台深圳限购令细则后,购房资格审核变得更加严厉,不过政策还应该进一步完善,正确引导市民买房置业,促进楼市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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