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13日起,“婚前房产归个人”的新解释让房子问题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记者发现,近期的南京二手房市场上,由此引发了系列以往少见的买房案例:有女方主动要求分担婚房部分首付款的,有女方抢在结婚前独自买房的,还有大四女生没毕业就想买房的……业内人士认为,《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将明显推动女性买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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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买房一定要联名并保留出资证据
(来源:山西晚报)2005年大学毕业后,恋人海和女朋友邢娟约定一起在太原打拼。经过努力,两人攒下8万元,在双方父母资助了20万元的情况下,他们在太原按揭买了一套70平方米的新房。因为的手续都是海一人办理,证件、证明材料上也只有海一个人的名字。可婚礼,海却出轨了,邢娟坚决要求分手,并表示共有房产她要2/3,来弥补海对其造成的精神伤害。但海并不同意这样做,他认为这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感情和房产不能互相混淆。于是,两人闹上了法庭。
点评: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如果房子登记在情侣双方名下,但产权上未记载份额,双方也没有另外约定份额,则按共同共有一人一半。在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没有约定的按实际出资份额分割。因此,律师提醒恋人们,购房时,不要忘记对各自的出资额做个约定公证。
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屋,一般来说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如果是两个人合买(即登记在两人名下,如果尚未取得产权证,则看《购房合同》上是否是两人名字),则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假如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女方也出钱了,那么分手时,房子归男方,但男方应当返还女方钱财。这里有个前提,即女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支付了房款,如果没有证据,也很难得到保障。
提醒:恋人婚前购房采用“联名”方式,也就是把两个人的名字都写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联名购房”的程序并不复杂,在购房合同买受人一栏中同时填入两个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等到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男女双方都向房管局交纳相关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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