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凡符合《深圳市民办义务阶段补贴试行办法》所规定申报条件的学生,请在上述时间及时登录“深圳市民办位补贴申报系统”(网址:http://minban.sz.edu.cn/cics/index.jsp)进行申报。
申报方式和申报对象
凡符合《深圳市民办义务阶段补贴试行办法》所规定申报条件的学生,请在上述时间及时登录“深圳市民办位补贴申报系统”(网址:http://ban.sz.edu.cn/cics/index.jsp)进行申报。
申请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上午9:00 至 2015年10月18日 下午5:30。审核结果将于11月上旬在网上反馈。
申请地址:登录“深圳市民办位补贴申报系统”(网址:http://ban.sz.edu.cn/cics/index.jsp)进行申报。
网上申报需填报的信息
(一)深圳户籍学生填报如下信息: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18位),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由于《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于2015年6月1日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于2015年8月31日废止,新版居住证办证条件已涵盖了补贴的社保条件,房屋租赁合同不需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备案,非深圳户籍学生填报信息调整如下:
1、学生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号友(18位),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联系电话等信息。
2、学生父母计划生育信息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情况。
3、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学生监护人社会保险卡电脑号,或本市市场部门核发的学生监护人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等信息(持新版居住证申请的,可不填写学生监护人社会保险卡电脑号)。
时间安排
(一)10月12日—10月18日:
1、新生、旧生网上申报确认、补充、修正错误信息。
2、收集新生家长签名的信息确认单存查。
3、各区、各完成初审。
(二)10月28日前:新生信息电子比对。
(三)11月6日(初定):反馈审核结果
(四)11月7日—11月15日:处理问题。
(五)11月20日前:将名单及经费需求报财政部门拨付经费。
(以上是通知的主要内容,请以各的具体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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