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子如果要进行交易,则必须先登记。”26日下午,国土部对明年3月即将实施的《条例》进行答疑时再次重申,小产权房不登记也不发证。答疑会由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主任楼建波教授、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法律处处长蔡卫华主持释疑。
12月22日,国务院全文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并明确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房子如果要进行交易,则必须先登记。”26日下午,国土部对明年3月即将实施的《条例》进行答疑时再次重申,小产权房不登记也不发证。答疑会由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主任楼建波教授、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法律处处长蔡卫华主持释疑。
不买卖房产也必须登记吗?
是不是一定要进行登记?既然登记是当事人自愿申请的,不买卖房产也要登记吗?
蔡卫华回应,原有房产如果已经登记,证书继续有效。如果没有登记,当事人即使不进行交易,也可以申请登记;但如果要进行交易,则必须先登记。
如何具体操作?在不动产登记时,申请人需要做什么呢?
蔡卫华表示,未来不动产登记跟现有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程序上是差不多的,都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这些材料都会在登记机构的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
至于小产权房如何处理?蔡卫华重申,小产权房不登记也不发证。因为要登记必须是合法的,小产权房不合法。
不动产登记对于我们到底有什么好处?蔡卫华表示,据《条例》第4条和第33条的有关内容,不动产统一登记不会对老百姓的生活有很大的影响。相反,不动产统一登记还会方便老百姓的登记办证工作,以后办证只需要跑一个部门,拿一本证。
“另外,要提一句,原来已登记的证书是有效的!”蔡卫华补充道。
债主能查欠债者的房产吗?
同一人名下在异地的不动产能查询到吗?真的已经联网了吗?对此,蔡卫华表示,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讨债者可以去查欠债者的房产吗?对此,楼建波解释,从程序上看,如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应先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如果人民法院判决后需强制执行的,如有必要,可以通过法院进行查询。
楼建波进一步解释说,按照《条例》规定,查询时要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资料。至于具体问题,有待于以后细则和办法的完善。
统一登记能降房价或反腐吗?
不动产登记对房价有影响不?“其实简单看,不动产登记有两个功能,一个是权利的公示,一个是为政府的不动产管理和税收提供基础信息,但是政府在此基础上采取什么措施,不是登记本身决定的。”至于不动产登记能否反腐的问题,楼建波表示,此次是从分散登记到统一登记,信息总量不一定比原来各部门分散掌握的要多。但是,统一登记后,数据被整合,建立起统一信息平台,能为宏观调控部门、各级政府提供更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所以会增加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及时性。
“我不觉得不动产登记能够促进反腐,但会为反腐提供便利。比如要到各部门查有关信息,现在到一个地方就能查出来。所以登记本身对反腐、宏观调控而言,是整合信息的过程。”楼建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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