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历史违建处理终于迈出决定性一步,12个社区1个街道被敲定为试点区域。昨日,深圳召开全市历史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动员大会,正式发布《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南山区西丽街道新围社区、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等12个社区1个街道正式被列入试点范围
历史违建处理办法
确权 对符合处理确认条件的历史违法建筑,按照《实施办法》依法予以处理确认。对已核发《确认决定书》的建筑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简易处理 对于已列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城市更新单元内、经依法批准的房屋征收和土地整备项目确定拆除范围内涉及的历史违法建筑,不属于应当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的,进行简易处理。
罚款 对于需要罚款的历史违法建筑,依法进行调查取证、认定,并作出处罚告知书。
收购 对已取得《拟确认通知书》且申请收购的历史违法建筑,组织相关部门以市、区政府指定机构的名义依法予以收购并办理初始登记;根据房屋实际安全状况纳入临时性保障性住房。
征收 对已取得《拟确认通知书》未申请收购且未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临时使用备案 对符合《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历史违法建筑办理临时使用备案。加强,对未办理临时使用备案的历史违法建筑擅自出租、进行经营性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已办理临时使用备案的历史违法建筑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功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未改正的,依法收回临时使用备案证明。
依法拆除或没收 对未按要求补申报的历史违法建筑进行临时管理,并依法迁出或者强制迁出有关单位、人员。对属于依法应当拆除或者没收的历史违法建筑,依法组织处罚决定的作出和执行。对依法应当拆除、没收或者具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历史违法建筑实施停水、停电、停气;对私拉乱接行为,要按照《实施办法》规定落实处罚。应当拆除或者没收的历史违法建筑符合《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补偿、补贴或者安置。
声音
吕锐锋:深圳要为历史买单
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昨日出席了动员大会。他说,历史违建的处理是要解决深圳城市被农村包围的尴尬局面,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市政配套设施完善,彻底扭转守法者权益受损,违法者受益的局面。
吕锐锋指出,历史违法建筑和现在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有本质区别,历史违建的产生有历史原因,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的建设,快速工业化进程,历有些违法建筑甚至是响应政府号召而建设的。深圳的工业化早于城市化,历史违建的存在有合理性,在特区的发展中还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随着社会发展,违法建筑越来越游离在法规管理之外,成为法外建筑,所以我们总的处理思想,是将历史违建纳入法制管理框架,在法律的保护之下,与全市房屋管理一体化,“是深圳对历史包袱的解脱,也是对原村民的长远利益的保障。”
吕锐锋强调:“深圳要为历史买单,要担当历史责任”,虽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违法建筑的处理复杂,先小范围试点,形成经验,然后再逐渐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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