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天上午9点半,郑州市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局部调整住房限购政策。从今天起,对于未满20周岁的无住房单身人员,暂停其在本市限购区域购房;对于年满20周岁的无住房单身人员,限购一套住房;持有本市居住证明3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
进一步简化程序,加快普通只发有效供应
一、将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纳入保障性住房审批快速通道,实现平行接件、并联审批,提高效率,加快投放。
二、加快解决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问题,使基本具备预售条件的300多万平米的商品住房于12月底前陆续投放市场。
按照价格“零增长”的目标,采取以下措施:
一、在商品房预售审批时,对于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必须一次性在预售方案中申报住房销售价格,并按照规定到物价部门备案。
二、对于新批预售项目,其预售方案中商品住房价格高于该项目上一期实际成交价格或本区域内同商品住房价格高于该项目上一期实际成交价格或本区域同品质楼盘实际成交价格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三、对于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按照环比“零增长”的要求重新申报未销售住房价格。
四、启动“郑州市商品住房限价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市场监测,对不按照申报价格销售或者销售价格月环比上涨的,暂停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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