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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亚军离婚女首富易主 龙湖称:不影响公司运营

中国新闻网  作者:段红彪  2012-11-20 11:36

[摘要] 近日有港媒报道称,中国女首富,龙湖地产主席吴亚军女士已与先生蔡奎离婚。龙湖集团有关人士今日向中新网房产频道证实,主席吴亚军与蔡奎先生已经以和平、友好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强调此事不涉及股权变动,亦对公司运营没有影响。

 

三问合同:制定如此“苛刻”的合同是未雨绸缪还是心怀不轨?

“受买人同意附件八关于建设方案中的相关内容仅是计划实施方案,非终方案;出卖人可以根基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终以实际具体实施方案为准,除出卖人延期交付买受人购买的商品外,建设方案的任何调整,出卖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摘自北京龙湖蔚澜香醍购房合同。

“甲方(龙湖)未征得乙方(业主)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房价款的0%违约金。”“甲方交付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项按照修复费的0倍给予补偿。”——摘自青岛龙湖滟澜海岸购房合同。

“出卖人与买受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均以本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为准,出卖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户外路牌、楼书、海报、宣传品及网络等媒体或其他方式发布的广告、宣传资料,或楼盘模型、售楼书或其他文字载体中的图片、资料数据、说明等,凡未列入本合同、附件、本补充协议之中的,对出卖人没有约束力。买受人不得援引其中任何内容或信息以解释任何事项,或据以提出任何主张或要求。”——摘自上海龙湖郦城购房合同。

类似的条款在龙湖的合同中还有很多,再对比下每个楼盘遇到的问题,似乎多少有些“对症下药”的意味。在房屋还没开始动工之时,就把合同条款“武装到了牙齿”,这不禁让人怀疑,龙湖是太过谨慎,还是对自己的产品没有信心而提前规避风险呢?作为大开发商,风险的预防是不是更该放在建好房子本身,而不是钻研该如何将一个购房者不能说“不”的合同条款发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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