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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政:非住宅交易10月起征税 商业"闻风"

深圳商报  作者:解冰  2012-08-30 08:45

[摘要] 深圳市地税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出通告,将对深圳范围内的存量非住宅类房产交易实行按计税参考价格规定计征税。该措施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商业地产将按评估价征税

深圳两部门联合发出通告:存量非住宅类房产交易10月1日起按计税参考价征税

日前,深圳市地税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联合发出通告,将对深圳范围内的存量非住宅类房产交易实行按计税参考价格规定计征税。该措施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商业地产将按评估价征税

我市10月1日起对存量非住宅类房产交易实行按计税参考价格规定计征税。二手商业地产成交量短期或将上涨。图为福田区写字楼。

该份由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联合发出的通告中强调,存量非住宅类房产交易的计税价格,应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价格为依据,但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深圳市制定的计税参考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

据悉,存量非住宅类房产交易计税价格,由市地税局和市规划国土委委托市房地产评估发展根据房屋的坐落地点、建筑结构、历史交易价格或建造价格、同类房屋先期交易价格等因素制定,依照房地产估价相关规范和标准评估得出。

这个措施执行后,将限度地规避此类房产在交易过程中的低报、虚报价格等“暗箱操作”手段。

从网上记者看到,目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zpl.gov.cn/)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szds.gov.cn/portal/szds/index.htm),这两大官方门户网站均为市民提供存量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的查询服务,市民只要输入房产证记载的身份证号和房地产证号,就可即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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