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12日,我市启动了2012年的人才引进工作,招工调工不再需要通过单位,当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累计积分达到100分时,可个人依程序申请办理入户。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截止到昨日,我市已经受理了330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的“积分入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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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意事项
1.如申请者身份证号已正常升位为18位号码,系统申报时必须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其他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号码变更,须先到市社保部门变更参保身份证号后,再进行系统申报。
2.今年积分入户取消了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化鉴定工种(目录)限制,但对持有非我市颁发的技师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参加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合格方可积分。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模块(双模块)仍设有工种目录限制(共10个)。
3.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目录,专业有所增加,从2011年的32个增加到2012年的54个。
4.申请人及配偶没有非农业户籍与农业户籍的限制。取消农业户籍人员办理农转非条件限制。
5.取消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取消申请人配偶学历、户籍类别、年龄等条件限制,不需要提供配偶政治鉴定材料。
积分分值调整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有所区分。学历为全日制的,另加10分。
2.为体现关怀,属于夫妻分居的,其中一方是深户,另加30分。
3.提高参保、居住指标分值。参保指标分值,由过去的30分提高到40分。居住情况指标分值,由过去的15分提高到30分。
4.调整年龄情况指标分值安排,年龄上限调整为48周岁,40周岁以下为正加分,40周岁以上的,超过一年为负加分(减分)。
5.鼓励用人单位主动、自行申报,单位申报加10分。(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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