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新婚姻法实施半年 夺房大战妻子败诉概率越来越高

经济参考报  2012-01-10 09:16

[摘要]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实施半年来,离婚案件的夺房大战中,妻子败诉的概率越来越高,许多女性甚至惊呼:“老公一夜变成房东,老婆被迫净身出户。”其实,这并非不可避免,妻子完全可以通过有效途径来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房产权益。

 

个人支付首付也能共有房屋

【案例】

蒋星与杜玲是在2008年10月牵手踏进婚姻的。此前一年,蒋星通过按揭购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住房,并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产权登记。而在婚后,实际上一直靠夫妻共同收入支付房贷,甚至有时杜玲比蒋星出得要多。2011年10月29日,杜玲因蒋星与她人关系暧昧而诉请离婚并分割房屋。

法院驳回了杜玲的分房请求《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法院只能就共同还贷部分,根据市场价格及所占还贷比例等,由蒋星对杜玲给予补偿。

《物权法》第十四、十七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据此,杜玲要想成为房主,就应与蒋星办理人变更登记,基于双方自愿,自然不存在登记错误。

延伸阅读:

回头看看十年来楼市 买房赔赚成为总结重点

看完你还敢买房吗? 看看做房奴的十大危害(图)

怎样买房才划算 一位市民10年买房史给答案

一个开发商的肺腑之言:年轻人千万别贷款买房

怎样买房才划算 一位市民10年买房史给答案

深圳80后白领买房奋斗史 超实在买房建议(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深圳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