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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人士这个动作千万别做,政府已发严正声明!

地产凝眸2018-04-28 18:42:16

近期,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收到群众反映,一些中介机构或个人通过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声称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及上市交易手续繁琐、办理周期长、服务费用高,如委托其办理,能避免以上问题,并籍此向业主收取高额中介服务费用。

就此,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严正声明如下:

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及上市交易业务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服务业务板块(http://www.szjs.gov.cn/zfbzfw),进行网上注册,凭注册账号登录后,认真阅读、理解指引,选择相应业务的申请表。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表、检查无误后予以提交。系统即时自动对申请进行接收。

二、网上查询进度和审核结果

网上提出申请后,申请人应自行密切关注办理进度,及时登录网站查询进度和审核结果。

1)网上审核不合格的,将查询到审核不合格结果。

2)申请取得完全产权且网上审核合格的,将查询到缴纳增值的通知。

3)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网上审核合格,且住房保障部门不予优先回购的,也将查询到缴纳增值的通知。

4)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网上审核合格,且住房保障部门优先回购的,将查询到回购住房的通知。

三、网上打印缴款通知书、书面申请资料清单,并缴纳增值

查询到缴纳增值通知的,申请人根据提示,打印缴款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凭缴款通知书缴纳增值并取得缴纳增值的凭证。对经适房市场评估价有异议的,可以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四、现场备案

1)已缴纳增值的申请人及查询到回购住房通知的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按书面材料清单备齐书面申请资料,向窗口提交备案申请,提交备案材料。

2)对申请人提交的缴纳增值凭证和书面申请资料进行查验。对书面申请资料不齐备的,经核查,申请书面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补正后提交;对查验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驳回申请,进入退房退款程序。对申请资料齐备,经查验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备案,出具《书面申请资料备案回执》。

五、领取《准予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的批复》,或签订回购合同备案

申请人凭身份证及《书面申请资料备案回执》到窗口领取《准予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的批复》(无有效期);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且住房保障部门通知回购的,当场签订回购合同。

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及上市交易业务办理流程图

可见,正如政府严正声明所言,业主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及上市交易业务,可自行网上申请并按照相关指引办理,或直接前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受理现场办理,无需缴交任何服务费用。

地产凝眸解读:根据2014年9月16日发布的《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我市经济适用房于2008年1月18日起满5年即可申请转化为完全产权商品房,从中可以看出,可以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时间节点为2013年1月18日。从2013年1月18日至今,时间已长达5年,期间深圳商品房均价从2.1万左右到5.5万左右,涨幅惊人,很多经济适用房业主为此损失不少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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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资深房地产评论人,地产凝眸再度提醒:根据《暂行办法》,未来政府收取的增值税为转化为完全产权的当时商品住宅价格与原购买价格差额的50% ,鉴于近年来房价快速上涨。对于经济适用房业主而言,经济条件具备的话,应该是越早办理完全产权转化手续为好,那样政府收取的增值税已经锁定,后面再度增值的就完全归经济适用房业主所有,业主视房价上涨情况择机出手即可。具体转化时机,可在文末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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