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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板房质量出现问题如何维权?

深圳颜宇丹律师 2018-04-12 11:47:10


        张先生在深圳某小区买了一套样板房,收楼时发现装修质量上有很多问题,施工单位还改变规划的布线将管道铺到了门口的公共空间。张先生在收楼意见书里提出质量异议,开发商却一直拖延未予维修,也未通知张先生再次收楼。《法观天下》记者去开发商公司采访,该公司答复双方已在补充协议里约定样板房是现状交楼,交付以后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开发商不负责保修。

      《法观天下》节目嘉宾律师颜宇丹认为,双方约定的样板房现状交楼指的是样板房的表面装修设计。关于质量保修问题,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因此,开发商对样品房的房屋装修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并且双方约定的保修期只能高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而不能少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否则以国家标准为准。

        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应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15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异议事实成立,房产视为未交付。涉案楼盘的业主张先生在收楼意见书里提出异议,开发商予以签收,却至今未处理完毕,钥匙也未移交给张先生,房产至今未交付,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的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按日计算违约金支付给张先生直至实际交付之日,并承担维修义务。如果开发商不履行义务,则张先生有权起诉要求开发商交付符合法定和约定的质量的样板房。

        另外,颜宇丹律师指出,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对样板房的质量问题做出专门的规定,因此,购买样板房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应当在购买时要求提供装修设计图纸及布线图,对样板房的质量问题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小编:禹露】



(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丹柱法律团队主要成员简介:

颜宇丹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丹柱法律团队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深圳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副主任、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实习律师面试考官、广东省颜氏宗亲会副会长、深圳市总工会专家讲师团讲师、深圳“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律簇法律讲坛特邀讲师,全经联深圳分盟首席法律顾问、深圳电视台常驻嘉宾律师、深圳广播电台特邀嘉宾、中国法制出版社特约作者、《深圳律师》杂志特邀撰稿人、观点地产新媒体专栏作者。著《婚房保卫战》等书。

刘京柱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第二党支部书记。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大学法律硕士,律簇法律讲坛特邀讲师。自1993年6月起先后在内地某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某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担任法官20余年,获个人三等功二次,曾担任民事审判指导小组组长,2015年6月自法院辞职,辞职前为国家一级法官,主审和参审各类案件5000余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房地产法律服务、公司法律事务和传统民商事纠纷领域颇有专长,在和省级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十余篇。2015年10月加盟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在多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讲课,受到普遍的欢迎。

曾俊欣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曾处理过大量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执行案件以及刑事案件,擅长处理房地产、民间借贷纠纷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精通潮汕话。秉持“专业专注”的原则,以对客户负责、认真办案的理念,获得了客户的普遍好评。

 李瑶   江西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曾在爱普生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任职法务和互联网金融公司任职法务主管,擅长公司法律事务,股权结构设计、股权融资、风险控制、公司合规事务及管理、公司治理等法律事务。 

 禹露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法学学士。曾在北京唐邦知识产权公司任职法务,擅长处理知识产权案件、婚姻家庭案件,民间借贷案件,公司法律事务等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作为著名专家学者徐昕教授发起创建的微信公众号“正义联接”的运营团队成员,深受客户的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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