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8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根据我市经济犯罪案件的整体特点,邀请丹柱法律团队颜宇丹律师和刘京柱律师到该局主讲《房地产民事纠纷与刑事交叉案件之识别与司法裁判规则》,各分局经侦部门、支队各办案大队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并对讲座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主讲人颜宇丹和刘京柱两位律师从以下八个方面和与会代表交流了房地产领域内罪与非罪及民刑交叉问题。
一、如何区分合同纠纷案件与合同犯罪嫌疑
二、一房二(多)卖的罪与非罪
三、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套取银行贷款的罪与非罪
四、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案件民事责任认定及民刑交叉问题
五、转让房地产公司100%股权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六、合同诈骗罪与侵占罪
七、中介人员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参与他人骗购房产构成合同诈骗罪共犯
八、擅自出售承租房屋构成诈骗罪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刑法是其他部门法的保障法,没有刑法作后盾、作保障,其他部门法往往难以得到彻底贯彻实施。这一定位同时表明,只有当一般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某种法益时,才由刑法保护。这就是刑法理论所主张的刑法的附属性、谦抑性。在经济交往中,在不损害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保留由当事人自己处理、解决纠纷的空间,刑法应尽可能保持其谦抑性。
讲座课件节选:
颜宇丹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丹柱法律团队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深圳市总工会专家讲师团讲师、2017年深圳“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深圳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副主任、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全经联深圳分盟首席法律顾问、深圳电视台常驻嘉宾律师、深圳广播电台特邀嘉宾、中国法制出版社特约作者、《深圳律师》杂志特邀撰稿人、观点地产新媒体专栏作者。著《婚房保卫战》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