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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房东反悔后赶走租客,还拒退50万押金,这二房东被坑惨了!

深圳壹地产2017-07-13 10:15:14

来源:东莞阳光网 记者:张忻珏

原标题:广东房东赶走租客 还拒退50万押金

在东莞有不少出租屋是二手房东承包下来的。

街坊邹先生在石碣也承包了一栋出租屋,近段时间,他跟房东就租金问题进行协商,但还没谈妥,房东竟然将租客赶跑了。

现在,生意做不成了,50万押金也退不回来了。

1双方口头约定降租金,没有重新签订合同

2012年,邹先生在石碣东风中路附近承包了一栋出租屋,与房东签定了合同,双方约定每月租金60000元,期限为10年,随后,邹先生交纳了50万元的押金。

不过,承包下来不久后,邹先生发觉房子不好出租,于是,就跟房东协商降租金。

经过协商,双方口头约定从2012年5月份开始只需要交50000元租金。

在2014年4月份,再次经过协商,口头约定从2014年5月份开始交45000元租金。

这几次的协商中,双方并未重新签订合同,但直到今年4月初,邹先生还是交纳45000元的租金。

邹先生一直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租金,而房东并没有开具收据。

邹先生说:“口头协议没有另外再签合同。房东已经减少了我们的房租,我们也是感谢人家。每年的清明节回来之后,我们都会给房东送礼物,这是人之常情。”

2出租屋租金未谈妥,房东赶走租客

在今年4月中旬,房东突然要求收取60000元的租金。

但邹先生说,出租屋总共90个房间,平均每间房租金是700元,一个月共63000元,如果每月交60000元租金是没办法经营下去的。

之后,邹先生希望租金可以改为50000元,但他找房东协商,房东却一直都没回应。

今年4月20日,二手房东托人与房东协商,仍然没有结果,而在当天晚上,房东的儿子就向出租屋内的租客发出通知,要求租客搬离。

这件事情之后,大部分租客的走了,邹先生只挽留下了10多户租客。

他认为房东做出这种行为是违约的,要求房东退还50万元的押金,但邹先生一直找不到房东,打电话也不接。

而房东的儿子就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目前,邹先生也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4月20日晚上,房东请人向出租屋内的租客派发通知,要求租客搬离。

3目前证据难证谁是谁非,需法院判决

有律师表示,目前双方涉及到几个核心问题:一是有没有拖欠租金的问题,二是有没有违约的问题,三是有没有存在解除合同的行为。

而这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的证据来支持。不过,从现有的证据很难证明谁是谁非,只能等法院判决。

但无论如何,邹先生没有与房东重新签订口头约定的合同,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

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严谨。首先,双方的主体要明确,跟谁签的合同,钱是付到哪里的;

第二,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当中,双方有需要变更合同时,进行书面约定,清晰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免产生争议。(图为邹先生与房东最初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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