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资讯中心   > 房产吐槽哥 >   正文

手机看新闻

你敢借名买房, 我就能占你的房! 这个人情能不能给?

房产吐槽哥 2017-07-05 09:03:13

在现实生活中,借名买房的情况不在少数。其中的原因有很多,比方说没有购房资格、没有贷款资格等等;而借名买房的闹剧有五花八门,有的借名者被买房的人坑了,有的买房者被借名的人坑了……总之,房产吐槽哥友情提示各位,借名买房有风险,要三思而后行!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借朋友名买房后,借名者反悔,把购房人告上法庭的案例。

李某和王某在北京同一单位工作,两人均获得了某经济适用房小区购房资格,摇号是王某靠后,而李某靠前。由于,双方平时关系较好,李某又没有购房计划,王某就找李某协商,把他的购房资格借给自己买房。谈好之后,两人签署了一份协议,之后王某就以李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产。

让人跌破眼镜的是,六年之后,李某到法院起诉王某,称经济适用房按照有关政策为个人专属,双方的借名买房违背了先关政策,故请求判决协议无效,房产归于产权证署名人所有。

说白了,就是房子是我李某人的。房产吐槽哥可以想象王某接到法院传票的时候,肯定是一脸懵。

不过,法院最后判决是对于李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理由有以下几点:

,双方曾经签署过一份房屋转让协议,按照该合同时间,是李某获得该经济适用房产权证5年以后,也就是说符合经适房上市交易相关条款。

第二,王某当初具备该小区购房资格,与李某协议借用其名义购房,没有破坏社会其他大众利益,不存在违法行为。

第三,在整个过程中,双方是自愿签署,并进行购房资格及房屋所有权转让,合法合理。

综上所述,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要房产吐槽哥说,王某算是歪打正着了,还好是有购房资格的。事实上,大多数借名买房都是借的购房资格。如果王某没有改经适房的购房资格,理论上来说这套房子真的有可能归李某所有。

因为保障性住房,本就是针对中低收入人群的一份生活性保证,是关于民生的社会大问题。因而,管理层对于这类购房实施了十分严格的限制及监管政策。假如谁都能借名买房,那相关的门槛不是形同虚设了吗?幸运的是今天案例的主人公是具备了其相关资格,要是违背了这个大前提,从法理上说,就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借名买房就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了。

所以,在房产吐槽哥看来,借名买房存在许多危险,如借名人而丧失购房资历、借名人因房子提价反悔或家庭成员不承认借名购房的事实等,这些情况都将导致借名买房者将丧失该房产的拥有权。

如果是像本文提及的这种情况,则是在相关条款允许的情况之中。那么,大家就应该像王某一样,保留所有凭证,把风险降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特别提示一下,假设双方签署合同存在这些情况将视为合同无效:1、在一方有欺骗、威胁等行为时;2、恶意勾结,侵害他人利益;3、以合法的手段达到不合法的目的;4、危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法规相关条款。

而对于借名人来说,也有潜在的风险。比方说,假如是以你的名义贷款买房,对方拖欠房贷,最后可能要你来还;又或者等你真正有购房需求了,却丧失了买房的资格或优惠。

作者微信公众号:房产吐槽哥(fangchanmen),欢迎交流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 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