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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北京楼市再放大招!

子非鱼 2017-10-19 13: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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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昨天重要会议上,国家领导人在报告中说出了这句话,被诸多媒体解读为,中国未来楼市的定调。

为了落实这个定调,昨天北京住建委在接受北京日报采访,解读“共有产权”时表示:

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共有产权”性质再上市后也不能变更,真正实现“封闭管理、循环使用”。个人份额无论是出售给代持机构,还是出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购房人,都不涉及出售和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政府份额,政府份额也不得出售和购买。

在以往的北京市产权型保障房和政策房中,如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满足一定条件后是可以转换为完全商品住房的。

什么意思?8月份北京推出“共有产权”住房征求意见稿时,各大媒体的解读,均认为这类住房达到上市年限后,也可以入市包括政府持有部分,所获得的利润按比例分成。

于是有些人就歪曲解读,至说政府是换着法儿一起炒房。但北京住建委近日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的解读完全不一样:

1、对再上市过程做了明确说明。“共有产权”住房的性质再上市后不能变更,实现“封闭管理、循环使用”。也就是说,“共有产权”住房属性不变,即使持满5年年限后上市,也不能像商品房那样,想卖给谁就卖给谁,接手者必须满足“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条件。

2、政府持有部分不卖。“共有产权”住房,其目的就是为了给一些手头拮据又无房的人提供的购房帮助,政府与你一起购房,你虽没有完全的产权,却可以享受完全的使用权。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50%是个人产权份额比例的“保底线”。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产权份额比例按照5个百分点一个档位,即50%、55%、60%、65%、70%、75%、80%、85%、90%、95%。一共10档。

按照住建委近日的解读,假若你持有70%,政府持有30%。5年后可能由于家庭人员增加需要换大房子,目前持有的这套“共有产权”住房需要转手,但政府持有的30%永远不卖。表明政府对于“房子是用来住的”这个定调的坚决拥护。

非但如此,购房者持有的70%产权只能卖给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资格的人,且在定价时也不能随便乱定,拥有产权的政府会参与其中,指导定价。

这对于我们普通购房者来说,是个天大的好消息,这份解读一出,楼市上涨的动力卸却了一大半。理由有二:

1、首先是态度。“封闭管理、循环使用”与政府持有部分不出售,是对重要会议上大会报告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的强力回应。是对炒房客的郑重警告。

围绕这个定位出台的一系列围堵政策与措施,拦住了一大波炒房客,让房价失去了一股重要的上涨动力。

2、“共有产权”住房性质不变,政府持有部分不卖,个人部分只能转让给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的人。这些条条框框加起来就一个意思,不要试图在转手的时候大赚一笔,“共有产权”住房是真正为解决百姓居住而来。

一开始,大家都以为“共有产权”住房不过是政府与购房者联合炒房的幌子,这类房子的价格将来必定会涨,但北京住建委的这份解读基本宣告“共有产权”住房被冻结,只能在具备这类房子申请资格的圈子里转让,无论是从信念上还是具体措施上,对炒房客都有一定的打击作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平抑北京的房价。

北京住建委10月16日称,未来5年,北京将推出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通过增加中小套型住房供应,合理制定价格,有效推动本市住房价格平稳健康运行。

25万套,数量虽小,但对于市场的指导意义却大,“共有产权”住房房价的稳定必定促进商品房价格进一步稳定。

目前“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未来二三十个热点城市必定都会普及这类住房。

未来还有更多的租赁住房,目前二十多个热点城市已近相继出台了租赁住房政策,租房租赁条例也在加快推进,不久便会出台。

相信在租购并举、租购同权、“共有产权”住房以及还未出台的房地产税等长效机制,还有通过轨道交通建立起来的一个个城市圈、都市圈共同作用下,热点城市住房供需的根本矛盾会得到有效解决。

不过,在中国大城市化进程加快与货币不断超发的背景下,人口持续增长的热点城市房价仍会缓慢增长,如北上广深,杭州、南京、武汉、郑州、长沙、天津、成都、宁波、青岛、厦门、苏州、合肥、福州等二三十个热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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