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28日,罗湖区城市更新局发布《关于罗湖区笋岗街道笋岗冷库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调整(草案)》的公示。
9月28日,罗湖区城市更新局发布《关于罗湖区笋岗街道笋岗冷库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调整(草案)》的公示
《罗湖区笋岗街道笋岗冷库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于2015年12月获发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批准《罗湖区笋岗街道笋岗冷库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通知(深规土[2015]876号)。
现对罗湖区笋岗街道笋岗冷库城市更新单元原07-01与07-02地块用地性质、地块边界、地下空间开发等事项进行规划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规划调整事项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地处罗湖区笋岗街道,北临梅园路,南至桃园路,东至宝岗路,西靠宝安北路。
二、本次规划调整具体如下:
1、原07-01地块用地性质由物流用地、商业用地(W0+C1)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商业用地(M0+C1),并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规定》(深规土规[2016]2号)增配建筑面积为8010平方米(比例为12%)的创新型产业用房。
2、原07-01和原07-02地块合并为07-01地块,原07-03地块编号调整为07-02。地块边界调整后,按地块内各建筑功能分项建筑面积的比重,07-0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居住用地、新型产业用地(C1+R2+M0)。
3、在原规划批复基础上,增配建筑面积为21250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和建筑面积为112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
4、配建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由1670平方米提高至4500平方米:包括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4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老年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另配置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500平方米,地下再生资源回收站250平方米,地下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
5、原07-02地块与原07-03地块之间的市政道路地下空间连同北侧地块进行一体化开发。
6、规划调整后共增加建筑面积43290平方米(其中8010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21250平方米保障性住房、11200平方米人才公寓、283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拆除用地面积44819.2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8848.1平方米,(其中41.3平方米国有未出让的零星用地按照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一并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337960平方米,其中商业、办公及酒店104510平方米,商务公寓55990平方米(含人才公寓11200平方米),新型产业用房66710平方米(含创新型产业用房8010平方米),住宅10625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3825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4500平方米。另外,配置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500平方米,允许在地下设置180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地下再生资源回收站250平方米,地下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
7、调整地块出入口、地铁接驳通道。
其他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不变。
三、公示地点:
1.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6楼
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
3.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梅园新村笋岗街道服务中心
4. 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桃园路116号(嘉宝田花园北侧)
5.深圳市罗湖区电子政务网站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27日为止。
五、意见反馈
1. 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须书面反馈,请直接投至公示地点意见箱,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 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 多人共同反馈的,请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 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6楼;
联系人:彭工 电话:82389623
七、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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