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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深圳版“租购同权”来了:商品房配建保障房,配套共享、不得设置围墙

深圳壹地产 2017-09-08 11:45:32

来源:深圳看房团(ID:ihouse0755) 作者:端午

原标题:重磅!深圳版“租购同权”来了:商品房配建保障房,配套共享、不得设置围墙

9月7日,市场上传出一则大新闻。前段时间公租房和商品房的矛盾,有了戏剧性的转折。

一期的《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政府公报上发布,核心内容显示:

商品房配建的保障房和商品房保持一致,且总体和谐,共享配套设施,不得设立围墙,不得有任何歧视性的措施,自发布日起5年内有效。

这份文件显示的时间为8月18日,已在市保障署官网挂出,但到今天才全网流通,被各大纸媒、网媒报道,算是官方正式回应了此前的“二等公民事件”。

同时,也标志深圳版“租购同权”的到来。

未来的公租房(人才性住房)用户,由政策文件兜底,获得和商品房业主同等的权利。

也是真正意义上租户和业主共享公共权益服务,这在国内是。

先看文件重点内容:

1、办法中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保障性住房的硬件要求,以商品房为标准。

《办法》中规定:配建的人才保障房在建筑材料、外形、风格、色彩方面应当与所在项目的商品住房保持一致且总体和谐,大堂、走廊、电梯、园林、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应当与所在项目同期商品住房公共区域装修标准一致。

设计应当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住房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的要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坐落布局应当能方便共享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及物业服务。

也就是说,深圳的保障性住房,在建筑工艺、设计布局等房屋品质上,将和商品房无异。

这保障了租购同权的点,房屋本质无差别,也就是所谓的:保持一致且总体和谐。

2、办法中还制定了一些强制性的“维权标准”,不过是给租客维权,杜绝“二等公民”。

《办法》中规定: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后,日常物业管理应当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并与所在小区商品住房享受同等物业服务,承担同等义务。

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在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之间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也 不得有其他类似的歧视性措施。

这一条的由头是龙岗的信义金御半山公租房和商品房业主之间的矛盾。

实际上不仅仅是深圳,很多城市也有过类似的报道,比如北京、广州、郑州,网络暴力、拉横幅、设围墙等事件频频发生。

但是深圳率先制定了政策,疏解公租房租客与商品房业主之间的矛盾。

其中政策规定的享受同等物业服务,承担同等义务,不得设置围墙。

这是租购同权的第二点,也是最为关键的部分,这意味着以后的公租房用户将会和商品房业主共享房屋的软硬配套、附加值,比如车位、花园、学位等。并且强制要求不得歧视公租房租客。

3、第十六条透漏出文件的核心思想:深圳的保障性住房是住房市场的重头,未来深圳将以租房市场为主。

《办法》中规定: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当与所在项目的商品住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项目分期建设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原则上应当安排在首期。

这一点很好解释。深圳市在十三五期间计划建造40万套保障性住房(含30万套人才住房),是为了缓解高房价压力、住房压力,并且已经上升到政治任务。

最近的“棚改”、“旧改”的全新办法也透漏出,深圳在住房市场的改革下了决心,政府主导市场的势头还在加强。

并且未来释放出的居住用地(通过旧改、棚改)都将配建保障性住房,目前已有多个政策出台。

现在《办法》的核心思想也表明,保障性住房是未来住房市场的主体,这一条是给开发商看的,也是国内。

未来深圳大体上将以租房市场为主,商品房被划分为“高端市场”,也意味着数量将更少,房价将继续坚挺。

最后附上全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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