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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万维修基金被挪用? 物业公司没暗箱操作

深圳新闻网   2017-08-31 07:08

[摘要] 近日,福田区天安社区高尔夫花园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称,物业公司拟动用和挪用240万元专项维修基金,属于典型的为了突击花钱而巧立名目。

高尔夫花园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称,所在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用项不当、细则不明。

近日,福田区天安社区高尔夫花园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称,深圳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尔夫花园管理处拟动用240万元巨额专项维修基金对小区公用设施进行大规模的基础建设和消防系统改造。整个过程存在资金用项不当、细则不明、程序违法违规等问题。网友并由此怀疑物业公司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行为动机不纯,属于典型的为了突击花钱而巧立名目。那么,物业公司是否存在业主所说的为了突击花钱而巧立名目?近日,深圳新闻网记者来到高尔夫花园进行走访调查。

记者了解到,天安高尔夫花园位于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51607平方米。北邻深南大道,南傍滨河大道,西靠香蜜湖路,东与深圳高尔夫球场。小区共分有3期,居民约1200余户,开盘十余年间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代表杨女士(化名)告诉记者,2017年7月21日,沙头街道办事处天安社区工作站于向天安高尔夫花园全体业主发出《关于召开天安高尔夫花园临时业主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天安社区工作站受沙头街道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召开天安高尔夫花园临时业主大会(书面形式),就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更新改造。改造项目囊括小区部分楼栋消防系统改造、电梯轿厢空调安装、小区整个排污主管道维修等五项事宜,计划支出维修基金240万之巨。并于公告七天后组织人员上户征求意见,表决五项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更新改造”。

业主质疑:维修资金用途不合规定

杨女士(化名)质疑称:根据物业相关管理条例,社区工作站受沙头街道办委托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不具备合法性,“公告七天”违反规定的“15日”公告期,公告的议题并非适用于业主大会表决程序。物业公司把只需动用部分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项目,混同于全体业主的维修基金项目,最后由全体业主的钱为部分共有的维修项目买单,损害小区内不特定多数业主的利益。

“我们并不反对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但要根据相关规定,要让这笔房子的‘养老金’做到‘钱尽所用’。”杨女士还强调,物业公司所涉改造项目所使用的专项维修基金预算,缺少第三方机构审核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为博得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物业公司假冒业主签名表决以期达到项目通过目的。

物业公司:专项维修基金项目合法依规。

物业公司:不存在暗箱操作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设备主管吴先生向记者表示,项目目前还在征求业主意见阶段。工作站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合情合理,因为物业公司根据公共设施的老化情况,认为小区内有需要更新的地方列出计划,业主通过后,街道办物业管理科审核通过后委托工作站牵头进行。最终决定权还是在于业主。

记者随后向沙头街道办司法所求证,司法所莫所长告诉记者,在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的条件下,根据相关管理条例,街道办可以向委托工作站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针对部分业主质疑的“由全体业主的钱为部分共有的维修项目买单”问题,吴先生表示,小区的修葺项目是进行分栋表决,按栋交钱,只有涉及所有的公共区域是才会用小区集体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超过十万的专项维修资金,会进行招标。首先由基金中心委托银行找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公司,来审核物业公司的报价,审核完后进行招标,它是按照政府的定额来进行审核的。物业公司只是初步报价,要报到基金中心,物业用他出来的最终报价来进行招标。现在只是确定(需要进行修葺的)事项,确定下来之后,审核才会完会公示出来,并不存在暗箱操作的行为。

在征求业主签名表决通过维修项目期间,物业公司会要求业主出示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证明,但这点在遇到业主不配合却能确定其业主身份的情况下并没有做到强制性要求,相关工作总体符合相关流程。物业公司对于物业维修资金都有做到每季度公示,张贴在小区醒目处,接受全体业主的质询和监督。

谈及法律规定的公告公示期应为15天的规定时,吴主管则表示并不知情:“因为这个小区消防设施老化,项目改造拖了很久了,消防局一直在催办整改,我们把这个作为重点”。

律师支招:工作站有权召开业主大会

针对这个事件,记者电话采访了北京中银行(深圳)律师事务所陈东文律师。陈东文表示,在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的情况下,小区所归属的街道办有职权授予工作站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当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纠纷时,业主可以向所在地的“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和住建局反映情况申请介入。

记者手记:

记者了解到,深圳大大小小的住宅小区约有6000多个,而目前成立业委会的不到三成,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处于运作不良的“僵尸状态”。在梳理近年来物业管理出现的矛盾纠纷记者发现,因为“业主委员会”的缺失,导致物业管理服务市场中“甲方”缺席使得市场机制失灵,双方信息不对称。许多小问题演变成难以调解的矛盾,不仅物业公司声誉和形象受损,业主们也很难称心。损害了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的利益。而要破解问题的根源,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利益,业主委员会的建立则显得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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