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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罗湖划分出炉(附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深圳新闻网  2016-09-08 11:09

[摘要] 根据市局探索化办学的要求,2016年我区扩大大招生试点:分别由罗芳、新秀、安芳、莲南、仙桐实验、仙桐实验莲塘校区等6所(含校区)组成一个大;

根据市局探索化办学的要求,2016年我区扩大大招生试点:分别由罗芳、新秀、安芳、莲南、仙桐实验、仙桐实验莲塘校区等6所(含校区)组成一个大;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罗湖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温馨提示:根据省厅的规定,凡201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属今年对象,不予注册。因此,不受理不足龄儿童的申请。

二、申请时间和办法

1、网上预申请。4月1日—13日。登录“罗湖信息网”或“罗湖社区家园网”—“申请”栏目, 进入“罗湖区2016年小一网上预申请系统”填报申请信息(操作指引附后)。

温馨提示:

●申请系统已导入每个地段内的住房信息,申请人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需输入住址信息。请按实际居住地址申请地段,非地段住房申请系统将不接受申请。

●实行大的地段,适龄儿童可填报内二至四个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志愿重复的将不能保存。由于莲南、仙桐实验莲塘校区、笋岗原地段生源已严重超过的接收能力,三所(校区)不接受原地段以外适龄儿童申请,三所原招生地段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内任一所。

●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于4月11—13日下午4:00-6:00凭适龄儿童和家长身份证(居住证)到地段电脑室上网预报。

●在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安排的依据,请家长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塞车,影响顺利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4月16—18日,家长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下面第三项《申请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备齐申请的有关证明原件(不用带复印件),到网上预报的地段验核申请材料(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材料只需交验原件(验核后扫描上传至招生系统供有关部门审核和存档),初审合格的领取申请回执。

温馨提示:

●实行大的地段,申请儿童到填报志愿的提交申请材料。

●已在网上申请,申请材料初审不合格的,可于4月19—22日在申请系统修改、补充信息和向补交材料,超过时间不再受理。

3.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4月25日—6月15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的就读和免费资格。申请人网上填报的申请信息经验证无误的,招生系统将采集申请人相关信息,通过网上系统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对申请人进行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比对审核完成后,申请人可进入招生系统查看比对验核结果。

4、公布新生名单:6月24日,新生凭申请回执到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

5、新生报到时间:6月28—30日,具体时间以的《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

三、申请需提交的材料(证明原件,不用交复印件)

按照市有关政策规定,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向交验如下证明材料原件(不用提交复印件):

1、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全家户口本。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市房屋产权登记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并实际居住。

2、非深户籍儿童

非深户籍儿童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交验如下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计生管理部门不再出具纸质的《计划生育证明》,招生系统将直接在网上与计生管理系统比对申请儿童家长的计生状况。家长务必提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完善和核对计生信息,以免影响申请和资格审核。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

(2)居住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市房屋产权登记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并实际居住。②父母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新)或有效的旧居住证(需满一年以上)。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缴交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卡和参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完整纳税证明。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台、港、澳及外籍儿童

(1)台湾籍儿童:①区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阶段申请表》(凭《台胞证》到局科办理);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法定监护人在本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市房屋产权登记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并实际居住。

(2)港澳及外国籍儿童:港澳籍适龄儿童请到港人子弟或其他民办申请,外国籍适龄儿童请到国际或其他民办申请。

■ 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购房。

2、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等能证明房产确属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并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①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②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并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③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3、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实际居住在一起,户籍在同一个户口本。同时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在本市没有房产的《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市房屋产权登记出具,地址:罗湖区北环大道1022号金湖文化大厦)。

4、住房属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所住职工(集体)宿舍应属所在单位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由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居证明材料,并提供实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在本市没有房产的《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市房屋产权登记出具,地址:罗湖区北环大道1022号金湖文化大厦)。按租房处理。

5、2016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视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6、租房居住的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6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只接受其中一户的申请。

7、租房居住的必须出具市房屋产权登记打印的,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房产的《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市房屋产权登记出具,地址:罗湖区北环大道1022号金湖文化大厦)并实际居住。在本市其他地方有房产的,原则上不受理申请。

8、租住在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军产房和其他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房屋租赁凭证》(红色封面)的,应到租赁管理部门开具《房屋租赁信息》(蓝色封面)。

四、安排原则及办法

(一)按地段免试就近。

(二)实行租住时间限制。由于我区紧张,非深圳户籍在我区租房居住的要求地段内租房居住至少1年以上作为基本申请条件(以《房屋租赁凭证》备案时间或《房屋租赁信息》登记时间为准。公告见“罗湖信息网”—“申请”栏目),即非深圳户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必须是父母在2015年3月31日以前办理租赁备案的才能申请。

(三)扩大“大”招生试点。

根据市局探索化办学的要求,2016年我区扩大大招生试点:分别由罗芳、新秀、安芳、莲南、仙桐实验、仙桐实验莲塘校区等6所(含校区)组成一个大;

梧桐、大望组成一个大;铁路(更名为百草园)恢复招生,由笋岗、桂园、红桂、百草园(原铁路)4所组成一个大。大地段内适龄儿童可填报内二至四个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志愿重复的将不能保存)。

由于莲南、仙桐实验莲塘校区、笋岗原地段生源已严重超过的接收能力,三所(校区)不再接受原地段以外适龄儿童申请,三所原地段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内任一所。

为了保障地段适龄儿童申请原地段的优先权,原地段住户申请地段的深圳户籍购房户(含拥有产权的特殊房产)可加30分,租房户加20分;非深圳户籍购房加10分。(提示:仙桐莲塘校区与莲南视为同一地段,百草园(原铁路)与桂园视为同一地段,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二所均为原地段)

(四)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招生方法, 根据全区总量划定类别/分数控制线,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在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住房性质划分申请类别的基础上再按申请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状况计算积分及加分(具体见《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录取时,将视全区总数划定控制类别/积分线,按A、B、C、D、E、F类别顺序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不同申请类别不比较积分。大内根据总量划定录取类别/积分线,按照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

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分类方法

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招生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户籍、住房性质等情况自动给出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申请类别。

2、积分方法

先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然后根据申请人的户籍、居住、计生、社保等不同情况计算积分和加分。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申请系统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状况,自动给出该申请儿童的申请累计积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该申请儿童的申请累计积分(具体见附表)。

(1)深圳户籍儿童:按申请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在的连续居住时间加分,父母在购房的按房产证签发日期;特殊自有住房的按父母(监护人)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时间(户口没有迁入该地址的不加分),每满1个月积3分;在租房居住且能提供无房证明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积2分。租住没有合法产权的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不积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提供社保证明的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时间;提供营业执照的,按该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出具)计算加分,每满1个月积1分。只有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工伤保险的不加分,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纳税记录的不加分。

(3)加分项目:①独生子女加10分;政策内生育加5分。②非深圳户籍儿童父母有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加10分。③实行大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的深圳户籍购房户(含拥有产权的特殊房产)可加30分,租房户加20分;非深圳户籍加10分。

温馨提示:独生子女和政策内生育加分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其他相关计生证明材料。

附表: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说明:

1、“购房居住”系指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并实际居住,父母或监护人产权份额≧51%。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应由股份公司和社区工作站证明产权为儿童父母(或监护人)。

3、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能证明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社保积分项目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

5、居住或社会保险时间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从离报名日期近的续签、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计算居住、社保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

(五)全区统筹安排。区局将视全区数量及申请儿童的就读资格审核情况划定控制类别/积分线。如地段()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类别/积分高于全区控制类别/积分线的,若申请人申请时签署了服从安排承诺,在其他还有的情况下,区局将根据余量按类别/积分顺序分流调剂。没有签署服从安排承诺的,局不再安排。

(六)实行住房申请限制。

为了缓解我区个别公办持续紧张的局面,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资源,全区公办、初中实行住房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部分紧张的(附名单)实行学制内(六年)住房申请限制,不可重复申请,其他一个学年内不可重复申请:

(1)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租户)的小孩已经申请了某的,其他住户(租户)不能用此住房资料向该申请。

(3)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另外不同父母的儿童再以该套住房申请时,电脑报名系统将拒绝申请。

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实行学制内住房申请限制的六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在“罗湖网——申请”查询),其他一律在次年三月份解锁。

(4)实行学制内住房申请限制的:深圳、螺岭外国语实验、翠竹外国语实验、翠北、红岭、锦田、笋岗、华丽、翠茵、布心、东晓、淘金山等十二所,锁定六年。

(5)实行学制内住房申请限制的,招生系统将进行自动记录和核对。对申请年限间隔不到,申请人的住房已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仍然在读),不符合该校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备选分流。分流在网上申请时会自动提示。

(6)为避免假租赁或出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锁定而引起矛盾和纠纷,实行住房申请限制的,在其地段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申请,应由出租人(业主)签署《申请业主知情书》交申请(可在“罗湖信息网—申请”下载)。

(七)对在民办就读,符合“1+5”政策的学生给予补贴。符合市政府“1+5”政策的学生,积分没有达到公办录取线的可申请安排或自己选择到民办就读,由政府发放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深圳市民办义务阶段补贴试行办法》执行,即: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就读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五、重要提示

1、申请人的及免费资格须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填报的申请信息(材料)经审核为真实、有效的,视为有效申请。否则将取消申请资格。

2、计算租住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备案(登记)日期为起始时间。

3、已在各类(包括民办)就读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申请。

4、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将不提供或不保证就近:①不按规定时间申请的;②申请时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的;③已安排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④跨地段申请的;⑤申请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

5、我区国有民办百仕达、鹏兴实验、明珠、港人子弟、龙园外国语实验和其他民办面向全区招生,港澳和外籍人士子女及其他有需要的适龄儿童请直接向申请(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罗湖信息网—申请”查询)。

6、凡属今年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地段申请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申请(地址:布吉西环路,值班电话:89468111)。

7、和家长如对残疾儿童(深圳户籍)能否正常随班就读有不同看法,可到元平特殊进行评估,出具《深圳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能力评估鉴定表》,按评估意见执行。

8、新生报到时,要收取《罗湖区儿童入托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家长可登陆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网站()自主查验及打印证明,如未按时完成接种的,请带小孩到居住地或的社康补种疫苗,家长也可到接种门诊打印查验证明。

9、在实行住房申请限制的地段内租房居住的租户申请须提交业主签署的《申请业主知情书》。(可在“罗湖信息网—申请”下载)。

10、申请公办不收取任何费用,家长务必亲自前往有关部门和办理小孩的证明材料及申请手续,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11、家长可在“苹果App Store”或“安卓应用市场”下载“罗湖招生”手机软件和关注“罗湖招生”微信公众号,了解招生信息、咨询招生问题、查询申请状态。

申请程序及操作指引

温馨提示: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安排的依据,请家长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塞车。

如果你对招生工作有疑问,可向或局科咨询;如果你对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或局科递交《罗湖区义务阶段申请申诉表》(申诉表可到各招生部门和局科索取或在“罗湖信息网”--“申请”栏目下载)。寻求解释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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