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指望10月8日后可以用深圳公积金在周边买房的市民,可能要失望了。按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要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应于8日全面推行。
指望10月8日后可以用深圳公积金在周边买房的市民,可能要失望了。按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要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应于8日全面推行。深圳商报记者昨日分别咨询了深圳、东莞和惠州三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得到的答复均是“尚无法办理”。业内人士称,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全面落地,存在技术和需求两个壁垒,短期难度颇大。
激活深圳人异地置业需求
利用国庆假期,市民戴先生连续几天奔波于东莞、惠州两地多个楼盘,希望在8日以后用深圳的住房公积金在东莞或者惠州买套房。“深圳的房价实在太高了,我在深圳买不起房,听说8日起可以用公积金异地互贷,我想用深圳的公积金在周边城市套房。”戴先生说。
近日,像戴先生这样有异地置业意愿的深圳市民不在少数。籍贯广西的程小姐已经是深圳人了,老家在8日起就率先实行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互通。打拼了数年后,她产生了想回家买房的想法,并想用自己在深圳的公积金购买。
针对部分地区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偏紧,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等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9月30日联合发文,明确自今年10月8日起将实施多项举措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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