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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诉鑫茂 本是教师宿舍却对外招租已六年

深圳新闻网  2014-11-07 08:24

[摘要] 近日,距深圳北站约一公里,在梅龙路与民丰路旁,由房地产开发商建成的鑫茂被投诉是违法建筑。

近日,距深圳北站约一公里,在梅龙路与民丰路旁,由房地产开发商建成的鑫茂被投诉是违法建筑。

深圳晚报近日接市民报料,鑫茂占用的是规划用地,未办理相关规划、施工许可即开建。过去长达6年时间被对外出租牟利。民治办事处执法队称,无产权登记,也未申报历史违法建筑。潜龙公司相关负责人则表示,问题很复杂,应属历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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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站查不出鑫茂规划、施工许可信息

13 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

鑫茂位于梅龙路民丰路路口,楼高13层,西侧梅龙路,楼体挂有“鑫茂写字楼”牌子,东侧与潜龙隔约两米,又挂着“鑫茂美食街”招牌。

该管理处工作人员说,一楼和二楼是商业铺面,三楼是写字楼,另有少量可做住宅,三楼以上则是住宅,超一千套,“一楼只剩下两个铺面可以出租,小的一个80平米,每月租金8800元,三楼也只剩少量特价房,二三十平方,租金1200元,三楼以上空房也不多”。

公开资料显示,鑫茂建筑面积5.72万平方米,以每平米租金40元(根据特价房面积30平米,租金1200元得出)计算,整栋楼年租金超两千万元。

不过,在报料市民看来,鑫茂“合法性”存疑。他说,鑫茂使用的是规划用地,当初开工未办理相关规划、施工许可。

在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以“鑫茂”、“潜龙”等关键词反复检索,确无鑫茂规划、施工许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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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龙也受连带影响

至今未能办理产权登记

潜龙是一所制公办。校室主任刘象权接受深圳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清楚鑫茂相关情况,但他坦言,鑫茂和潜龙都由深圳市潜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建,潜龙后来移交政府,鑫茂现在由潜龙公司使用,而因早期建设存在的问题,潜龙目前未有相关产权登记。

“新区相关部门、潜龙公司开过几次协调会,问题还没解决。”他说,之前申请开设食堂,因为没相关产权证,只能到办事处开证明。

刘象权说,鑫茂有100套房子作教职工宿舍,教职工只需缴纳管理费和水电费。不过,因为发展迅速,还要在其他地方租房,供另外50多位老师住。

深圳晚报记者查阅发现,根据深圳市2007年度的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安排,潜龙是“民治”,主管单位“宝安区政府”,用地面积3.7公顷。

2008年3月,市国土房产局一份编号为20080320861993的回执回复市民咨询时称,潜龙用地仅取得选址意见书,但未办理用地手续,鑫茂应为民治潜龙的教师配套宿舍。

按报料市民说法,鑫茂和潜龙2007年底建成,因“合法性”问题,未能顺利移交主管部门,公开招租被相关部门叫停。

深圳晚报记者近日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2008年7月,宝安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了宝安区局提交的《关于区政府收购潜龙的请示》(记者注:龙华新区设立前,民治归宝安区管辖)。

对潜龙“定性”,上述文件用词颇为谨慎,“潜龙不属于商品房住宅小区配套,而是深圳市潜龙实业有限公司利用规划用地兴建的一所”,会议同意,区政府一次性补偿潜龙公司3000万元,以收购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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