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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诞生了个商品房小区 个业委会

深圳新闻网  2014-10-27 08:29

[摘要] 降低业主大会与业委会运作的超高门槛,为各界精英业余参与小区公益事业留足空间,让小区重回生活共同体,真正实现法治。

降低业主大会与业委会运作的超高门槛,为各界精英业余参与小区公益事业留足空间,让小区重回生活共同体,真正实现法治。

记者所在的小区,业委会7人里有两位香港居民,有一个问题让他们不解:本来是简单的物业服务市场关系,为什么不少小区都出现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业主之间的激烈交锋?各路媒体调查也发现,业委会能有效运作反而成了稀罕事,绝大部分小区要么是没有业委会,物业公司直接做主,要么是各种“僵尸”业委会、“傀儡”业委会见怪不怪。

在“依法治国”成为时代强音的今天,我们不禁要问:在每一位市民生活的住宅小区里,“法治”离我们还有多远?

本是生活的共同体 成了“战场”

唐娟长期研究基层自治,将自治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法定社区居委会的自治,由于以区域划分,按法规授权运作,其实是“国家治理的层”;二是住宅小区的业主自治,“这是真正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第三是各种遍地开花的民间组织自治。

经过对深圳及珠三角多个城市众多小区的调研之后,唐娟发现“住宅小区本来是业主的生活共同体,内部人财物等事务自己定,不应该有其他力量的介入,但现实是各种力量在这里交锋,甚至还可能发生流血冲突,小区俨然成了一个战场。”

为什么我们的生活共同体,距离“战场”这么近?范国振的答案是,问题在于业主的主体地位不明确:“小区管理的主体应该是业主,而不是物业企业;是业主雇佣企业来服务,而不能是反过来,物业企业在小区反客为主:财务自主,盈亏自知,平常多报账,该查账时不给,一有业主想解聘就百般阻挠。”

市场失衡 黑白力量纷纷介入

深圳诞生了个商品房小区、个物管公司、个业委会、部物管条例,可30多年之后,与开发商及物管企业的辉煌发展相应的,是业主组织发展的长期低迷。

全市每三个有管理处的住宅小区,只一个有业委会。市住建局的数据,截至2012年年底,全市已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的住宅小区数量为1450个,而物业企业管理的住宅项目共4265个。而这1450个业委会里,有学者甚至认为有效运作的仅占10%。

巨大反差的背后,不仅仅是深圳市房屋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描述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不断增多”,更是业主组织缺位,导致市场失灵,物业行业龙蛇混杂,优胜劣汰难以实现。

为什么我们的业主大会难开、业委会难立,业主组织缺位?首先是政府设置的门槛太高,如业委会选举的要求比居委会等各种选举都要严格,业委会作为法定“执行机构”处境尴尬;其次是开发商指定物业企业的“前期物业管理制度”,让业委会诞生之前就得受开发商及物业影响;第三是业主维权意识和素质不高;第四是政府对业委会的制约手段有限。

范国振认为,业主组织作为市场“甲方”缺位,市场失灵,小区只会是表面上的“乙方”——物业企业当家做主。

就像美国当年禁酒导致市场失衡,终引发抢占“市场”的黑帮势力,物业服务市场的失灵,同样为黑白各种非小区力量的纷纷介入留出了空间,“流血事件”概率大增,“法治”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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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市场回归 重回生活共同体

从物业服务市场失衡的现实逻辑,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两条路子。

一是对物业企业设置同样严格的门槛,进行同样严格的。例如现有法规规定业委会任期一满自动离任,而物业合同期满对企业没有任何影响,应修改为物业合同期满物业企业未获续聘则自动解聘,公开招聘程序自动启动,至少应该规定其不得继续收费。

很明显,如果物业与现行对业委会同样严格,将受到物业行业众多企业的抵制,政府的实效也有待观察。

因此走第二条路可能更加现实:对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同样放松管制,让市场的甲方乙方在权利均衡后自行调整。

目前,深圳市正在委托律协,研讨现有物管条例如何修订完善。身为律协30人修订小组的成员,倪益民提出,特区立法规定物业服务只能由企业提供、不能由业主自管,与《物权法》及市场规律不符,因此有必要将选择权还给业主。

对于深圳物业服务市场业主“甲方”缺位的原因,唐娟、张红喜、倪益民不约而同地谈到“集体行动的逻辑”,业主群体如果缺乏有效组织,与高度组织化的物业公司相比,自然处于弱势地位。可以借鉴发达地区已成熟的经验,降低业主大会与业委会运作的超高门槛,为各界精英业余参与小区公益事业留足空间,让小区重回生活共同体,真正实现法治。

物业成本上涨 是个好机会

“以前物业企业长期高喊‘亏损’,却总是坚持‘服务’,现在成本真涨了,是个让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发挥作用的好机会。”范国振提出,物业企业按照规定,必须征求业主同意,这时就更有可能推动它晒账本、公开成本、接受监督。

倪益民提醒,在与否的讨论中,如果有业委会,普通业主应该要求业委会先让物业透明公布财务收支,接受业主大会与业委会聘请的审计,终实现业主大会与业委会对小区财务收支的决定权,“这也是衡量业委会是有作为还是乱作为的一块试金石。”

范国振建议,在引入第三方审计之外,还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推动住宅小区引入第三方房屋质量,加强业主大会对物业企业和业委会资金使用效用的,确保房产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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