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适用房缴纳多少才能上市交易?据本报昨日报道,根据昨天起开始征求民意的《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应当按照50%的比例缴纳。
缴一半难遏经适房套利
经济适用房缴纳多少才能上市交易?据本报昨日报道,根据昨天起开始征求民意的《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应当按照50%的比例缴纳。
两个月前,深圳首批面向户籍低收入家庭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桃源村三期销售已满5年,有购买人提出不用交价款、直接为经适房办理完全产权。对此,市住建局表示,经适房不应成为牟利的工具,并表示正在抓紧研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分成的具体操作办法。两个月后,分成比例出台。这个比例能遏制经适房成为牟利工具?
举一个直观的例子吧。有媒体计算过,桃源村三期2008年出售价格不到5000元/平方米,的桃源村二期商品房的二手房均价目前已达2.5万元/平方米。桃源村三期户型主要为70~90平方米之间,以90平方米户型为例,眼下市场价已达225万元,至少涨了180万元。即使给政府缴纳了90万元的,购买人仍然有90万的。这些人当年不过以45万元的成本获得了经济适用房,在5年后却获得了200%的,同时段对商品房进行操作也很难获得这样的,但一些人只是因为具有申请经适房的资格就能如此幸运。近的5年,是深圳房价上涨快的5年,可以想象,绝大多数的经适房购买人都接到一块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众所周知,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出发点是解决户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经适房的售价远比市场房价低,是因为在规划、建设、应缴资金等方面都获得了政策扶持和倾斜。这样的房子要拿到市场上去卖,等于是把“补贴”变现,落入个人的腰包。但经适房的政策功能是为解决住房问题,而不是让某些人套利。而缴交比例过低,依然会让经适房成为人人觊觎的“唐僧肉”。
设定合理的经适房缴纳比例,不仅是为了公平,更是为了经适房政策能真正发挥作用。可以想象,某些经适房购买人受利益驱使进入市场通过交易获利后,或许又将形成新的住房困难,这样一来,经适房的政策功能便会被架空。此外,深圳土地资源日益稀缺,把经适房卖完了,政府又如何服务其他需要经适房的人群呢?缴纳比例过低导致的出售热,还涉及政府与民争利之嫌:50%的差价归政府,是否足以让政府从中获利?使得政府意识到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也可以成为政府套现获利的赚钱工具,从而刺激了大力发展房地产的欲望?
要让经适房没有套利价值,做法很简单,就看分成如何设定,让购买者在上市交易中只能获取微薄利润甚至无利可图,正如厦门的做法,90%的应向政府缴交。当然,正如本版评论曾指出的那样,与出让产权、收取相比,回购经适房更应该是政府处理合同期满经适房的首要手段。这也正是香港公屋的成功所在,超过70万套只租不卖的公屋,就像“铁打的营盘”始终应对着处于不断变化中的住房需求。
好在,目前经适房缴交比例并无定论,管理办法也正处于征求意见中。希望管理部门能权衡其中利弊,寻找到更为合理科学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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