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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等或试点以房养老 业内称难成房价"推手"

广州日报   2014-03-21 10:33

[摘要] 保监会已起草《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计划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试点,目前已有包括幸福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人寿等几家保险公司递交了试点方案。

以房养老保险有望今年在四地推出试点。昨日,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保监会已起草《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计划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试点,目前已有包括幸福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人寿等几家保险公司递交了试点方案。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险企做以房养老保险试点规模或有限,“今年陆续会有以房养老的产品推出,但肯定算不上主流。”有房地产人士坦言,房地产的价格和走势难因“以房养老”模式推行而产生改变。

随着去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房养老”就一直在被积极讨论。平安证券分析师缴文超指出,反向抵押贷款是通过让渡未来房产权,提前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融资方式。而“以房养老”是反向抵押贷款的一种应用模式,主要通过房产抵押获取一次性或年金贷款。“尽管在一些发达国家发展比较成熟,但受众仍是小部分。”

据报道,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试点期从正式文件发布之日起,到2016年3月31日止。单个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合同的初次抵押贷款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安信证券分析师杨建海指出,反向按揭的市场空间在千亿元级别,但也面临不少障碍:首先是产权制度风险,在70年产权制度下,部分老人的房屋可能面临在贷款期内产权到期的情况;还有就是房屋留给子女的传统观念的挑战。

分析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当中对以房养老抵押金额做出限制表示出部门对风险控制的把握。不过,杨建海指出,如何控制风险并获得市场认同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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