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五条”正式落地前,许多二手房交易者急买急卖。由此导致的交易纠纷等“后遗症”也陆续显现。市民张先生近就遇到一档子烦心事——自己买的二手房居然还在租赁期中。
“国五条”正式落地前,许多二手房交易者急买急卖。由此导致的交易纠纷等“后遗症”也陆续显现。市民张先生近就遇到一档子烦心事——自己买的二手房居然还在租赁期中。
张先生打算今年10月结婚。3月底,他看上了北京市双井的双花园南里一套95平方米的两居室。“看房时里面还有租户,中介说他们的租期快到了,不妨碍我们入住。”张先生看房当天就签订了购房合同,房屋总价380万元。由于原房主2012年就已出国,因此张先生看房、签合同都是由原房主的家人代理的。
4月初,买卖手续全部办齐。拿到了房产三证后,张先生这才发现租户搬走了,却冒出原房主的一份租期为6年的出租合同。原来,原房主2012年出国前将该套房租给了徐某,租期为6年,10万元租金一次付清。徐某在没有告知原房主的情况下,又以每月3500元的价格将房转租出去。而这些情况,原房主家人、中介在看房时都不清楚。
“我买的是二手房,可房子居然还在出租,这不成‘期房’了吗?”张先生无法接受。他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张先生要等租赁期满后,才能获得房子的实际使用权。
“近一个多月来,二手房交易纠纷要比平时多一倍以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左健婷律师说,张先生遇到的纠纷,三方都有责任。我国法律认可“买卖不破租赁”,即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容易被忽视,引起纠纷。
>>>说出你的一生之宅幸福梦,20部ipad i,2部iphone5等你拿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