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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贷利率调整 "政策拼盘"耐人寻味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鲁政委   2012-06-12 09:57

[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鲁政委(兴业银行经济学家)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决定,自同日起,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

政策为“拼盘”。此次调息方案,选择的是此前各方建议的一个“拼盘”:既下调了贷款利率,也下调了存款利率;既调了基准利率,也宣布了浮动区间的扩大;既扩大了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也扩大了存款利率的浮动区间。关于贷款利率向下浮动区间的扩大,我们在5月26日的报告《建议允许贷款利率下浮范围扩大》中提出了明确建议。

两原因导致政策出台未择时。此时降息,暗示5月经济数据可能与我们在5月25日月度宏观数据预测中的情况基本一致,即经济增长形势和4月相比可能并无明显起色。没有按惯例选择在周五调整,而是选择在周四,可能和两个因素有关:一是避免消息泄露,选择了一旦获得国务院批准就立即执行的方式,这点我们在去年早已提示过;二是与全球主要央行议息会议的时点一致。

调息一箭双雕。此次利率调整有双重目的:一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刺激企业信贷需求;二是借助于存款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区间的扩大,彰显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政策意图。

存款利率执行可能趋同,贷款利率可能出现分歧。本次利率调整之后,理论上执行中可能衍生出多种政策组合,假定存贷比不调整,从目前情况看,在存款上,金融机构可能普遍选择执行存款利率上浮到1.1倍。如果这样,则终实际的存款利率不仅没降,反倒还微幅上升了(先前1年期3.5%的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之后为3.25%,如上浮1.1倍则为3.575%,反倒小幅提高了0.075个百分点)。在存款成本不降反升的背景下,银行在实际执行中能否一定选择贷款利率的有效下浮,预期各家银行可能出现显著分歧。加上有限的信贷资源和资本充足率的压力,这种情况也会使得银行必须认真权衡自己应该专注的客户群体,并为其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以便获得。

期限结构有缓冲。单纯从1年期基准利率的调息方案看,银行利差被显著压缩。根据数据,占存款比重大约4~5成的活期存款利率也下调了0.10个百分点;各期限贷款利率全部下调0.25个百分点,但存款利率1年以下下调0.25个百分点,而2、3、5年的下幅度分别为0.30、0.35和0.40个百分点。这种调整,可能意在为1年期存款利差的剧烈收窄提供必要缓冲。

贷存比决定存款浮动幅度。从理论上讲,当前银行流动性并不紧张,但为满足的贷存比要求,要放贷必须先有存款,导致银行不得不加大抓存款的力度。如果银行都执行存、贷款基准利率,那么,与上次调息的情况相比,6个月和1年的存贷利差没有变化,而1年、3年和5年的利差甚至还有小幅扩大。但是,如果银行执行存款基准利率1.1倍的利率,那么,期限的存款利率都较降息前反倒有所提高,存贷利差也都明显缩窄,且期限越长的收窄得越厉害!从这个角度看,人民银行实际上选择了我们此前报告《建议允许贷款利率下浮范围扩大》中推荐的不降低存款利率,单边下调贷款利率或扩大贷款利率下浮范围的操作方式。这种政策选择,也是对此前温总理讲话的呼应。

贷存比应跟进调整。如果说贷款利率的下调是为了刺激企业信贷需求,而存款准备金率的下调是为了刺激银行信贷供给的话,那么,当前考虑到全行业贷存比已高于2009年年中,贷存比指标相当紧张,要完成“供需衔接”、保持贷款持续稳定增长的过程,贷存比指标的调整必须立即跟进。否则,不仅指标本身直接对贷款构成了制约,且其存在也直接加剧了银行上浮存款利率以试图留住贷款的努力,资金成本的上升会构成降低贷款利率的障碍。纵观全球,中国银行业的贷存比指标之低,在可查到的数据中居于倒数第二位;而从巴塞尔银行委员会根本没有纳入贷存比指标来看,指望贷存比指标来有效避免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应该并不是有效。

房地产隐含受到提振。本次利率调整,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也获得了20个基点以上的下调,这对房地产构成提振。当然,由于目前限购仍未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益者仍主要限于基本居住需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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