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去年以来,政府频频提及“房价合理回归”。据“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显示,2011年深圳以房价收入比15.6位居35个城市的首位,广州房价收入比为9.8,第八。35个城市中有23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超出6-7的合理区间,比例接近七成。
2011年35 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
城市 房价收入比
1 深圳 15.6
2 厦门 12.5
3 杭州 12.5
4 上海 12.4
5 北京 11.6
6 福州 11.5
7 天津 10.4
8 广州 9.8
9 海口 9.8
10 南京 9.6
11 宁波 9.6
12 长春 9.5
13 大连 9.2
14 武汉 9.2
15 哈尔滨 8.9
16 太原 8.8
17 南宁 8.6
18 沈阳 8.5
19 成都 8.4
20 乌鲁木齐 8.0
21 济南 7.7
22 南昌 7.4
23 重庆 7.1
24 青岛 7.0
25 昆明 6.6
26 合肥 6.6
27 兰州 6.4
28 郑州 6.4
29 长沙 6.4
30 石家庄 6.3
31 银川 6.2
32 西安 6.1
33 西宁 6.0
34 贵阳 5.2
35 呼和浩特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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