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赠送超大阳台、、地下室成“地上室”……10月1日起,这些开发商的宣传口号恐怕将不再出现。《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 《暂行规定》)正式印发。《暂行规定》明确,地下室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其建筑面积才能不计入容积率。这是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市建设规划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买房赠送超大阳台、、地下室成“地上室”……10月1日起,这些开发商的宣传口号恐怕将不再出现。
《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 《暂行规定》)正式印发。《暂行规定》明确,地下室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其建筑面积才能不计入容积率。这是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市建设规划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赠送地下室不能高出室外1米
不少开发商在卖房时,往往以“赠送地下室”为诱惑。但具体操作中,地下室在地面以下的部分往往比较少,被处理成“地上室”。
《暂行规定》明确,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被计入容积率必须符合的条件主包括——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高度,不超过1米;除地下车库外,只能通过垂直交通进入地下室。
商办建筑不宜超4.5米
不少商业、建筑,往往将标准设得很高,方便打出“”的口号。这一做法今后将被严控。根据《暂行规定》,商业、建筑的,不宜高出4.5米。
超出4.5米的,按每2.8米为一层、余数进一的方法,折算建筑面积,并按折算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不过,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厅、回廊、走廊等公共部分,影院、剧场、体育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大型商业建筑的,不受这一条款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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