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今年我市“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建议,保障性住房应当只租不售,以从源头上遏制弄虚作假申购保障性住房的违法行为,实现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批301份《处罚预告知书》今日下发
在终审名单(一榜)公布后,市住建局开展了对申请保障性住房违规家庭的处罚工作,对查实属弄虚作假的申请人进行处罚。目前已启动了两批处罚程序,共发了45份处罚预告知书,24份处罚决定书,并于今天下发第三批301份《处罚预告知书》。
市住建局表示,对在本次保障性住房申请中媒体多次报道的39户申请家庭,逐一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立即作了审核不合格判定,对查实有虚报瞒报等违规行为的按《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进行了处罚。
如钟某玲,媒体曝光其隐瞒房产,经查2008年商报所登初始登记公告,同时联系登记进一步确认事实。于媒体报道次日驳回了其申请资格,同时即将对其进行处罚。对媒体重点报道的如李某雄等三个申请家庭,因情况复杂,尚需进一步核实。
根据修订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52条规定: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假,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10万元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3万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来源:房天下业内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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